楊寬興:他人是我的屏障,他人是我的責任

楊寬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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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訊】套用薩特「他人是我的地獄」的名句,並非站在存在主義的角度談論人的生存境況。在薩特看來,通過注視與被注視這樣一種關係,我與他人都力圖將對方置於對象的境地,我與他人都是自由的主體。在爭奪自由和主體性的過程中,人與人之間表現為一種緊張、對立、衝突的關係,也就是說,人的本質是衝突,而非共在,人在自由選擇中要對其行為承擔全部責任,所以,個人沒有理由依靠和相信他人,人活著,不能屈服於他人的目光,否則,「他人是我的地獄」。

本文無意於哲學探討,句式的借用僅僅是一種修辭喜好,何況在存在主義大師中間,對「我」與他人的關係,也有不同的論斷,尤其是在面對恐懼、死亡等狀況時,「我」與他人的關係,更多的是表現為一種相關性。至少,他人之死,往往使「我」陷入一種感動,在法國哲學家列維納斯看來,這種感動,是倖存者對一個不再回答的人的負罪感,正是在倖存者的負罪感中,他人之死喚起了「我」的責任感。

讓我們作一種寓言式的情境假設:作為落在群體後面的幼鹿之一,我在奪路狂奔時,突然意識到那頭兇猛的獅子已經不對我的生命構成威脅——它撲倒了跑在我身後的傢伙,正在享用鮮嫩的肉和甜美的血。此時,如果我在驚恐之餘能夠恢復一個思想者的閒情逸致,我會在一塊空地上停下來,對剛剛喪生的同伴悼念一番嗎?

顯然,身後的那個人(和我一樣,是頭幼鹿),五分鐘前,成了我生命的唯一屏障,儘管在狂奔的過程中,我不可能懷著感激之情回身看清他的長相。不相識的關係,無損於它給極度恐懼中的我帶來的那種安全感。十七年前,當我幼鹿一樣瑟縮在天安門廣場上,我知道,那些並不相識的被稱為「市民」的人,他們的胸膛和雙臂在幾個街區之外為我構築了偉大的屏障。

此後,我開始懂得世紀之交的生存究竟有如何艱難,但我總是樂觀地相信我和生活在這個時代的大多數人一樣能夠活下去,因為有人已經死去的消息的傳播,延緩或者阻擋了死亡對我的拜訪。上世紀九十年代,差不多相同版本的故事在不同的城市中流傳:下崗夫妻二人,貧病交加,囊中空空,一日,長期缺乏營養的孩子對父母鬧著要肉吃,夫妻二人抱頭痛哭,哭罷出門,買來二斤豬肉外加一包鼠藥,飽餐一頓之後,一家三口共赴黃泉。在不同的場合下,我多次聽到過這個故事,幾乎完全相同的情節,不同的只是故事發生的地點和人物姓氏,以至於我曾經懷疑這只是具有當代中國特色的「元敘事」小說,但無論類似的事件真實發生過多少次,我相信,這種消息的傳播,已經為我們構築了抵禦死亡的脆弱屏障。我對這種屏障的信任來自於一種判斷:無論什麼時候,掌握了絕對權力的政權不可能讓所有的人一次性死去。這是我們苟且為生的古老智慧。果然,「元敘事小說」的變體情節可以在歌舞昇平的報紙上公開報道了,酸楚的愛心和送溫暖的幹部開始下基層了。

早就有人說過,中國的事往往要死上一些人才能解決。但只要最先死掉的不是我們,我們就不會成為別人的死亡屏障,這當中的關鍵是,你要躲過死亡事件的第一波。有一陣子,各類商品輪番漲價,有過逃荒經驗的母親終日憂心忡忡,而父親對民國後期的金圓券更是記憶尚存。我安慰他們說:到街上走走看,比我們更窮的人還多著呢,所以,我們不會餓死。計劃經濟失敗了,但計劃一下人口的死亡(或者說不死亡),對一個既無外敵入侵也無連年災荒的政權來說,應該還是能夠做到的。再怎麼說,第一波死亡總會引起那些忙於弘揚主旋律和訓練武警的官員們的注意,這就夠了,他們不會讓我們全都去死,當物價漲到死第一波人的時候,政府會讓物價的快速上漲停下來的,至少會暫時停下來。

只要你不是最窮的那一撥人,你就有機會不死。同樣,只要你不是最聰明、最勇敢的那一撥人,你也不容易死掉,你沒有張志新和林昭那樣的機會,所以你成不了這個社會的政治屏障,你只是躲在屏障後面被生活使用著的人。有一次我對朋友說:「我看你最近鬧騰得挺歡啊,小心國安送你去監獄裡吃窩頭。」他竟掰著指頭給我數算起來:丁子霖、劉曉波、高智晟、郭飛雄、胡佳、林牧、黃琦••••••當他數到第二十個人的名字時,我的心就放到肚子裡去了,有這麼多大樹在前頭擋著,些許風雨,可能暫時不會淋濕他的衣裳。

當法律和市場都只是半真半假的權宜之計時,惟有肉體的死亡和血淚承擔,才能構築起我們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屏障,而我們一直懵懂地享用著肉體屏障為我們圈起的安全區域。

按照木桶理論的說法,木桶的容量是由最短的那塊木板的高度決定的:當房價上漲到最窮的那些「房奴」必須跳樓的時候,房價就不上漲了;當《中國農民調查》一書中所說的農民自殺事件在各地農村上演時,他們「前赴後繼」的死亡就結束了中國農村強行收取集資提留的歷史;當蔣捷連和夏之蕾的鮮血在自由世界的報紙版面上持續擴散時,政府就給了我們一些自由的生活空間;當政治犯的數目多到讓人質外交的肉票利潤急劇下降時,抓人的手也會暫時歇息一下;當燃油價格上漲到農民不再啟動拖拉機和抽水機的時候,城市裡開車的上班族就可以放心地喘口氣了;當孫志剛被打死在廣州的收容遣送站裡,北京沙河一帶挖沙子的人也就少了;當劣質奶粉吃死了襁褓中的嬰兒,衛生局的執法者就會煞有介事地走進每家商舖;當二百名工人同時喪生在黑暗的井底,「有關部門」就用煤礦全部停產整頓的辦法保證此後三天裡不再死人;當對面街道的被拆遷戶以死抗爭時,作為下一批被拆遷者,我能拿到的補償金或許就能多一些。

但肉體屏障的作用絕不構成我們免費搭車的充分理由。沒錯,人類社會很少呈現當下這種共同目標的缺失狀況,利益分化使我們成為一堆四下流失的散沙,但僅能以肉體(而非法律)構築屏障的現實時刻提示我們,「我」和作為屏障的他人之間,存在一種息息相關的聯繫:貧困家庭的大量存在,事實上增加了我們存款的含金量(當物價局打算讓大米和食鹽漲價的時候,火葬場會向他們發出嚴厲警報),但如果這些家庭的收入繼續降低,我們手中的紙幣可能會失去全部價值——饑寒起盜賊,而盜賊拎著斧頭闖進你家之前,他是不會通知你把錢包藏起來的;高污染企業的煙塵可能不會飄到你家上空,但如果與工廠比鄰而居的人們在警察的壓制下無法阻擋它的投產,住在下游的你和你的孩子,明年起就只能飲用劣質水;聚集在天安門前要求懲治腐敗的學子們被鎮壓後,自以為可以置身事外的你,就再也沒有能力制止貪官污吏對你的侵害了。

這是可悲的事實:肉體的屏障往往是我們唯一可靠的守護者,它是社會軀體中堅硬的外露部分,是我們手上的老繭和傷疤,但在生活的各種層面的交錯中,我們又可能互相成為對方的屏障,我們同樣會成為他人生存的必要代價。由此便需要形成一個社會共同體的理性認同。在神聖原則被迫一次次以肉體作為代價去維護的時候,最外一層屏障的坍塌,會使距離侵害和死亡較遠的次屏障人群成為新的社會屏障,成為第二波去死或承擔肉體苦痛的人——大躍進之後幾千萬人的死亡沒能阻擋文革的到來——約翰•堂恩說:「誰都不是一座島嶼,自成一體;每個人都是那廣袤大陸的一部分。如果海浪沖刷掉一個土塊,歐洲就少了一點;如果一個海角,如果你朋友或你自己的莊園被沖掉,也是如此。任何人的死亡使我受到損失,因為我包孕在人類之中。」

我們應該看到,當他人作為肉體而成為我的屏障,他已經喪失了主體性特徵,被迫淪為單純的對象,赤裸裸的被侵害者。從這個意義上說,每個人的屏障作用,都不是緣於自由選擇。在壓力之下,他們的脆弱性凸顯出我們的共同處境,因此,「我」與他人的關係,更多地是一種感應式的相關性,於是,通過存在主義所說的主體的開放達到對自我孤獨生存的克服,成為一種基本的倫理學需要。對個體而言,以擋在我們身前的人做為屏障自是幸運的,它給了我們不必即刻直面死亡的空間,然而這空間絕非一勞永逸的逃遁借口,它只是給了我們自由選擇的喘息之機,每個人的責任都是不可替代的,每個人都要承擔起世界的責任並且要為他人的痛苦負責,而不是苟且於屏障之後的麻木生存。我一直懷疑:以肉體為屏障的處境之下真有那麼多的免費班車可搭嗎?我們真的能夠長期冷漠地享用他人的肉體屏障為我們帶來的「外部性」利益嗎?

不會有這樣的好事!

我們應該深思並且謹記:在法治和公正的生存規則得以確立的需要中,他人是我的肉體屏障,是我的兄弟和鄰人。他人更是我的責任。

──原載《民主中國》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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