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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委員決留任 至後年一月底 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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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報導】(大紀元綜合報導) 〔自由時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經大法官解釋宣告組成方式違憲後,NCC全體委員研商後昨天召開記者會,主委蘇永欽以嘲諷的口氣感謝大法官「慷慨」地讓他們做到九十七年底,但他們認為現在是「關鍵時刻,忍辱負重」,選擇繼續留任至九十七年1月卅1日本屆立委任期終止之日,大法官的慷慨將「不予考慮」。

蘇永欽發表對大法官第六一三號解釋的聲明,即NCC委員主張大法官解釋在論證上有明顯而重大的瑕疵,不過大法官的解釋肯定NCC是合法合憲的獨立機關,其他機關「無權」接管NCC業務,NCC委員行使法定職權的合憲性,人員移撥與保障都不受影響。

他也坦承,解釋案出爐,確實有委員萌生辭意;不過,經過週末兩天長考,全體委員認為現在是 「關鍵時刻,忍辱負重」,因此選擇留任,眼前是「結束的開始,而非開始的結束」。

NCC九位委員一致認為,如果他們選擇離開,台灣已呈現停滯的通訊傳播發展,在其他人又沒有法律依據可承接運作之下,將陷入黑暗期,因此他們決定「忍辱負重」。

蘇永欽表示,以九十七年1月卅1日為留任期限,用意在於希望加速修法,屆時無論是否完成修法,九位委員都會同時離開。他強調,這次的決定不是一時的,也不是情緒的,他們會盡一切努力排除外在的「邪惡勢力」。

藍營高度肯定 綠營批戀棧

〔記者施曉光、李欣芳/台北報導〕針對NCC委員決定全體留任,藍、綠陣營昨天反應兩極,國、親黨團高度肯定,民進黨及台聯則痛批戀棧權位、寡廉鮮恥。

而對於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曾要求NCC委員「知所進退」,國民黨團昨天宣布將許志雄列為不受歡迎人物,揚言下會期優先推動行政院組織法修法,廢除新聞局及其組織條例。

有關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NCC是黑機關,主張行政院不應再編列NCC預算,國民黨團要求柯建銘公開道歉。黨團強調,大法官會議只宣布NCC組成方式違憲,機構與職權都合憲,沒有業務回歸新聞局、交通部的問題,對於NCC委員決定全體留任,黨團表示認同。

親民黨團總召呂學樟表示,橘營支持NCC委員留任決定,應受譴責的是迎合上意、犧牲專業、向權力低頭的大法官。

柯建銘則質疑,那些不辭的委員寡廉鮮恥,私下運作網路業者支持他們,說什麼關鍵時刻、忍辱負重,其實是茍且偷生,他呼籲NCC主委蘇永欽帶頭請辭,以謝國人,包括民進黨推薦的委員石世豪都應知所進退。

台聯黨團總召黃適卓批評,既然大法官釋憲指出NCC委員產生的方式是違法,就應立即辭職,所謂兩年緩衝期是給立法院修法的時間,與NCC委員是否留任並不衝突,這些人應知所進退,否則就是不知恥,戀棧權位。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對於國民黨團將政務委員許志雄列為不受歡迎人物,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表示,行政院均是依大法官的解釋做調整,不宜無限上綱解讀為政治對抗,因此波及依法行政的個人也有所不宜,希望立法院能回歸理性立場,並儘速在下會期完成修法,讓NCC合憲化。

蔡啟芳:蘇揆應立即裁撤NCC 以免勞民傷財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十五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蔡啟芳今天表示,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個個學經歷豐富,本應有讀書人的風骨,最後竟決定留任,違憲機關所作出的裁決,誰會信服?行政院長蘇貞昌應立即裁撤NCC,相關人員歸建原單位,繼續執行公務。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成第六一三號解釋,宣告NCC組織法中政黨比例組成委員部分違憲。NCC主委蘇永欽昨日宣布「關鍵時刻,忍辱負重」,九位委員決定留任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蔡啟芳(嘉義縣)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NCC委員學經歷背景皆為一時之選,但卻不懂「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的道理、不知進退,大法官解釋已宣布NCC委員組成方式違憲,若繼續留任,未來作出的裁決誰會信服?只是勞民傷財而已。

他說,蘇貞昌應拿出魄力,立即解散NCC,並將人員歸建原單位,以利繼續執行公務,台灣才能進入正常的民主政治。

許志雄︰ NCC須服膺政院政策

〔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對NCC委員決定留任,行政院昨日強調,獨立機關並非獨立於政府的機關,獨立行使職權也僅限個案的獨立裁決,NCC對通訊傳播的決策應受節制,行政院將就業務、人事、預算、法案四部分採取因應措施,以確保NCC「像個獨立機關」。

對於民進黨團要求不再編列預算,行政院則決定,明年度NCC預算將維持原規模,並依先前與新聞局的分工協定做預算分配;法案部分若與其他部會相關,須先會銜後才能報行政院,不能自行報院。

由政務委員許志雄主導的NCC專案小組昨天開會,對委員不辭表示尊重,但也認為獨立機關的運作有一定學理,在世界各國也有立法例及運作模式可以參考,並非NCC委員可自行詮釋。

許志雄表示,NCC既是行政機關,基於行政一體,就應服膺行政院的政策,舉凡施政方針、報告、計畫,均屬行政體系的一環,「不得」直接提報立法院,政策也應先報行政院核定,產業輔導更屬其他相關部會的權責,凡涉二個以上部會的業務,均須先協商或報院核定,並須參加行政院指示出席的會議,「不得拒絕!」

人事方面,許志雄強調,NCC對轄下一級主管僅有建議權,決定權仍在行政院,另不涉個案的規定,如NCC委員財產須信託、NCC員額也需受管控,待NCC委員產生方式合憲後,再做必要調整。

許志雄說,現行NCC組織法欠缺免職機制,將由研考會研議修法補強,並速送立法院修法;另將研議修正「獨立機關設立準則」及「獨立機關與行政機關運作要點」,期讓未來獨立機關的建制更完善。

民進黨團籲NCC委員請辭待命 立院即刻修法

(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十五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說,大法官會議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員產生方式違憲,NCC委員卻決定「自肥」留任,無恥到極點,他呼籲NCC委員要有風骨,即日起請辭待命,立法院也要即刻修法,讓NCC早日合憲,恢復運作的正當性。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成第六一三號解釋,宣告NCC組織法中政黨比例組成委員部分違憲。NCC主委蘇永欽昨天宣布「關鍵時刻,忍辱負重」,九位委員決定留任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柯建銘(新竹市)上午在立法院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表示,大法官會議認定NCC委員產生方式違憲,立法院要立即修法,修法後這些NCC委員就喪失合法性,但NCC 委員竟然還說要與立委同進退,自肥到這種程度,藐視立法院的態度無恥到極點。

他說,NCC主委蘇永欽公然向大法官會議行使抵抗權,藐視大法官會議的釋憲結果,把大法官描述為邪惡力量,這種態度沒有資格擔任NCC委員和主委。

柯建銘指出,NCC委員還發動台灣網際網路協會等小型電信業者來保護自己,恐嚇老百姓說下台會影響、衝擊到產值,根本是危言聳聽,NCC委員只管政策、不是執行單位,只要依法行事,NCC委員辭職後,由行政院接管,根本不會有任何影響。

他說,NCC不但和業者掛勾,運作媒體護航,還找泛藍打手對民進黨及他本人惡意攻擊,證明NCC等於髒CC及藍CC,NCC已喪失應有的獨立超然性。

柯建銘表示,回顧NCC的立法過程,泛藍主導以政黨比例組成NCC,造成現在違憲的結果,主導此重大決策的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應要向國人道歉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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