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案是十七大人事佈局的政治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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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心語採訪報導)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完成與新加坡《海峽時報》首席駐華特派員程翔的案件相關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陸建華審訊之後,香港有評論分析,程翔案是十七大人事佈局下的政治犧牲品。

新加坡《海峽時報》首席駐華特派員程翔的案件審訊暫時告一段落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僅花了一個半小時,也完成與程翔案相關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陸建華被指洩露國家機密案的審訊。多家香港媒體報導,程翔可能被判6~8年。

香港《成報》星期四引述北京消息人士的講話說,程翔藉著記者的身份,向前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陸建華取得涉及國家機密的資料,但並無寫成稿件,直接把資料賣給境外情報機構圖利。報導說,46歲的陸建華是前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曾多次往香港並多次與個別特區政府官員會面。當局指他多次向程翔揭露國家機密,去年將他拘捕。消息稱,程翔找陸建華寫稿給新加坡《海峽時報》,每篇字數800至1000字,可有港幣2000元稿費,部分的稿經程翔交給了臺灣。而程翔每篇800至1000字的稿,就可以到臺灣收到港幣二萬元酬勞。報導還進一步引述北京消息人士的講話說,在事件的後期,程翔索性沒有利用陸建華給予的資料寫成稿子,直接在陸建華的電腦下載資料交給臺灣的情報機關,當中涉及的賄款大約二百萬元,而陸建華可以分得一小部分款項。

香港多個團體曾先後要求程翔案能在公開公平情況下進行審訊,但當局一再強調程翔觸犯了國家機密罪,案件無法公開審理,家屬也不能在法院之內旁聽。香港時事評論員譚志強就此表示:

譚志強:「現在問題是:我們偉大祖國一向就是它說是機密就是機密。因為根據「保守國家祕密法」第二條第八項,所有主管機關認為是機密的就機密;也就是機密的範圍,或是祕密範圍太大,太沒有監管,隨便它怎麼說。像現在來講,程翔犯哪一條國家機密?都沒有透露,就整個洩露國家領土、洩露台灣內容、洩露福建沿海對台灣的佈防、導彈的數目都沒說,你可以不必講得那麼具體,但起碼有一個理由給我們知道。」

香港《明報》星期四的報導說,程翔被指涉嫌從事間諜一案,由於涉及一些國家機密,因此整個調查以至審訊過程一直都諱莫如深,外界根本無法知道具體的案情;而且政圈中人都知道此時此案很敏感,以致即使案件快到「裁決」的階段,程的家人、慣常的民主人權組織,還有特區政府,都顯得異常低調,作聲不多。然而,程翔案開審前後,香港媒體大量報導之餘,同時引述不同來源的消息,做出許多推測。香港人權監察主席何秀蘭認為:

何秀蘭:「政府常常都是用這個方法去放風,越多這樣小道消息,跟官方證實的渠道越缺乏的話,那就是證明這個地方的資訊的透明度是有一點問題。」

香港程翔關注組,星期四下午發表公開聲明,對於近日有部分媒體開始以「消息來源」方式,發佈由北京官方角度提出的有關程翔案的事實和指控表示關注。關注組認為,這樣會對程翔造成不公平的道德裁決。

香港時事評論員譚志強認為,程翔案最主要牽涉到中共高層的人事糾紛鬥爭。

譚志強:「這個案子本身很清楚是打擊胡溫系統的一個藉口、一個缺口,這個情況就跟現在整治上海房地產一樣,在十七大前大家都互相出盡方法打擊對方的人馬,儘量安插自己的人馬上位,這只能說程翔倒楣,就這麼簡單。」

程翔家人曾表示,程翔曾協助陸建華跟香港各界人士溝通。又有消息說,陸建華是「為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工作」。

程翔曾以筆名於香港報章發表文章,暗示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在其簽署的中俄邊界協定中,把大面積的國土拱手讓給俄羅斯。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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