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法界:道路實測造假 遠通營收恐泡湯

涉詐欺罪 遠通高層被訴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賴仁中、何瑞玲、曾鴻儒/綜合報導〕遠通被判定撤銷最優申請人資格後,昨天又被台北地檢署認定道路實測過程造假,北檢依詐欺、背信等罪嫌起訴了遠東聯盟執行長張永昌、副總經理吳忠潔,亞新顧問公司經理李振隆等三人。

法界指出,檢方起訴罪名包括詐欺,是認為遠東聯盟靠「實測作弊」才取得經營權,若依此定罪,遠通營運ETC的所有營利所得會變成不法所得,應由被害的政府單位透過求償方式,把遠通營利所得全部討回。

檢方起訴書指出,遠東聯盟事前即知紅外線無法通過實測計畫,卻擅自變更項目,將「自動辨識交易」與「自動車輛分類」的「塞車」測試改為「近距離跟車」,並將混合車流改為單純車流,再由亞新公司配合出具審核通過報告,致甄審委員誤認遠東聯盟通過實測審核而取得營運合約。

檢方也說,由於審查時間短,加上測試數據龐雜、遠東聯盟刻意隱瞞等因素,甄審委員會未能發現有異,才通過審核,讓遠東聯盟取得建置權,所以,高速公路局副總工程司連錫卿、業務組長林之杰、業務組稽核科長周得興、科長陳匯斌等四人,均獲不起訴處分。

台灣法界人士指出,本案詐欺被害人等於是政府單位高公局,依法律規定與最高法院二十一年上字第五八九號判例,在被害人有權主張追回受害物前提下,法院不能宣告沒入這些不法所得,應由被害者透過求償方式討回。

根據遠東聯盟自己估算經營三十年期滿,得利將高達一百四十億元。

高公局表示,ETC開通至今,使用次數達兩千餘萬輛次,扣除免費的公務車,高公局付給遠通的委辦服務費約七千萬,如果遠通以不法手段得標,將追回此一款項。

遠通不平 被訴業者喊冤

遠通電收昨日對這項結果相當不平,表示「非常、非常遺憾,非常、非常委屈」,強調自始至終均依照政府各項規定行事,「檢調的作法讓人痛心疾首」。

吳忠潔說不知道自己哪裡做錯,他只是單純的技術人員,一切按表操課。

——————————————————————————–

蘋果報導 遠通擬提告訴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施曉光、曾鴻儒/綜合報導〕針對「蘋果日報」昨天報導,指檢調再查扣遠東聯盟競標前會議紀錄,發現內容記載「七成資源打通總統府、行政院、交通部及高公局,三成解決技術問題」,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表示,至目前為止,檢方並無掌握相關事證。

遠通電收發言人郎亞玲則抨擊蘋果的報導離譜,「哪一個廠商會有所謂疏通高層的事情,還記載在會議紀錄上」,不合理也沒有查證。她強調遠通高層在會商後,已經委託律師採取法律行動,將針對該不實報導提出告訴。

國民黨針對這項傳聞,已要求檢調徹查金錢流向。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