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消保會:泰政變不宜旅遊洽公 依法得解除契約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一日電)台灣行政院消保會上午表示,有鑑於泰國近日發生政變,當地緊張情勢驟然升高,考量旅遊安全,建議民眾目前不宜前往泰國旅遊或洽商;若要取消旅遊行程,依法可解除契約,旅行社業者則在扣除必要費用後退回已繳費用。

消保會指出,依交通部觀光局公布的「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8條規定,旅遊團出發前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致使旅遊契約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而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針對本次泰國政變事件,旅行社應將已代繳的規費或履行這次契約已支付的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的餘款退還旅客。

此外,同法第28條之1規定,倘出發前,旅遊團所欲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準用前條規定,得解除契約;但是解除契約的一方,應按旅遊費用5%以內補償對方。

消保會提醒消費者,若要取消泰國的旅遊行程,而與旅行社業者發生相關旅遊糾紛時,可撥打交通部觀光局免付費申訴專線電話:0800-211-334與0800-211-734,以及行政院消保會位在各縣市政府服務中心設置之「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或至消保會網站(www.cpc.gov.tw)申訴。

消保會重申,顧及國人旅遊、洽公安全,特別提醒計劃前往泰國出遊及洽公的民眾,儘量考慮變更或取消相關行程,避免發生危險。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