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國安密帳案 徐炳強獲判無罪定讞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一日電)備受關注的「國安密帳」案,前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因涉嫌作帳侵占「奉天專案」專戶公款,遭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徐炳強無罪判決。全案定讞。

台北地檢署二ΟΟ三年十一月間以徐炳強、前國安局出納組長劉冠軍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擅自挪用國安局七百五十萬元美金公款,交給當時的台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劉泰英,購買台綜院辦公室及相關開銷,將徐炳強、劉冠軍兩人起訴,分別求刑十五及十二年,其中劉冠軍已潛逃,目前通緝中。

台北地檢署當時起訴指出,一九九四年間國安局動用「奉天專案」經費代墊外交部金援南非款項 (即鞏案)後,徐炳強明知每年的專案結餘款已陸續回填「鞏案」經費,卻仍利用外交部的歸還墊款,挪用其中七百五十萬元美金交付劉泰英,在淡水購置兩處辦公大樓作為台綜院第四所成立及相關高層辦公之用。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曾傳喚包括當時擔任外交部長的胡志強、前國安局長丁渝洲、前總統李登輝等人作證。

台北地方法院二ΟΟ四年九月間認為,徐炳強是受上級 (已故的前國安局長殷宗文)指示,才交付給劉泰英七百五十萬元美金,因國安情報單位的機密性質,相關專戶款項的運用,常有受長官單線指導工作,未必均有憑據,徐炳強雖有違會計正當作業程序,但應無侵佔公有財物意圖,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檢察官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去年三月間審理認為,徐炳強所為是奉命行事,對「奉天專案」專款用途「難以置喙」,難以認定有侵占公有財物意圖,因此,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經檢察官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定讞。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