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論壇:譴責構陷維權律師郭飛雄

——讓我們共同為郭飛雄案作見證

【大紀元5月27日訊】郭飛雄先生一直相信: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不會只停留在紙面!中國公民與世界所有其他文明國家的公民一樣,有資格享受自己做人的權利,也有能力維護好自己的權利!

為此,他近年來,一直努力用實際行動來實踐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他於2005年,在北京依法申請遊行,後又南下廣東太石村致力落實中國基層民主選舉。為此,他幾次被有關方面非法拘押,也曾多次被一些執法人員毆打。但他癡心不改,始終相信這是個別地方和某些執法人員的個人行為,而不是北京當局的旨意。但現實卻給了郭飛雄先生一個重重的耳光——一個相信並期待當局誠心推進法治的人,卻受到有關當局的非法迫害。

為了捍衛中國法律的尊嚴,也為了向國際社會展示中華民族也是個熱愛法治的民族。2006年初,他與高智晟等人聯合發起了絕食抗暴維權運動,以抗議警察非法關押、刑訊逼供、酷刑虐待、惡意污陷等違背法制的罪惡行徑,同時對山東維權人士陳光誠給予道義的聲援與抗議。8月15日,在高智晟先生被抓捕後,他毅然擔起依法援救的重任。結果卻是,他馬上就受到非法關押、刑訊逼供、酷刑虐待、惡意污陷的對待。於9月14日,他被廣州警方拘禁,至今已經八個多月。期間雖然廣州檢察機關曾兩次以材料不足將案件退回,但最近又聽說廣州檢察院已將郭飛雄案移交法院,理由居然是涉嫌「非法經營罪」。據說依據是2001年郭飛雄曾與人合作出版過一本《瀋陽政壇地震》的書。

事實上,郭飛雄先生早已矢志不渝從事著中國維權事業,已淡出商海。從他身上可以看到他對人的權利、尊嚴與自由的渴望,看到他對金錢與世俗榮華的談泊。如此一個淡泊名利的人,我們很難想像他與「非法經營」聯繫上。如果我們的智力不被廣州司法當局過低地估計,如果我們的人格不被如此赤裸裸的愚弄,我們就籲請廣州司法當局編織出一個水平高一點的理由,好讓我們為郭飛雄受到非法迫害尋到一個自我欺騙的借口!

郭飛雄先生被拘捕後,我們瞭解到:在長達八個多月的審訊中,廣州相關警察極其野蠻、殘忍、恐怖地對待郭飛雄,令人髮指,已經超出了正常人的想像力。如四十多天被捆綁於床上,並多次遭受虐待酷刑的逼供,以便獲取口供。

儘管如此,有關材料仍兩次被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退回重審。後來,警方居然出面動員郭飛雄的妻子寫信讓郭飛雄認罪。

據審訊高智晟律師的人說:郭飛雄就是因為參與他們的絕食而招致抓捕。從這些事實上看,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警方根本沒有郭飛雄所謂「非法經營」的罪證,只是一樁「政治問題刑事化」的栽贓構陷案!

按照廣州司法當局的指控,就算2001年郭飛雄與人合作出版的那本《瀋陽政壇地震》書涉嫌「非法經營罪」。那也早已超過了追訴時效。且同一起案件不能兩次被起訴,這是司法活動的基本常識。這一次,廣州司法當局暗箱操作,羅織罪名,為了達到構陷郭飛雄的目的,也存在著組織和安排做偽證的嫌疑。

當此北京奧運會來臨之際,為了贏得國際社會的真正尊重,為了使我們有尊嚴地與各國平等交流,也為了證明我們也是現代文明人類的成員,而不是用郭飛雄案件來作為「胡溫新政」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為了我們能夠享受到現代社會應有的權利與尊嚴,為了證明中共當局在申辦奧運會時向世界作出的改善人權狀況的承諾不是出於「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對國際社會的欺騙。我們應當謹記:人權是一個國家最大的面子!一個沒有人權的國度,根本不配享有舉辦奧運會的權利的,甚至都不配成為參加奧運會的成員!

郭飛雄先生作為一個忠實踐行法治和捍衛人權的人,作為一個執著相信「胡溫新」「建設法治社會」善意的法律人士,竟受到如此的對待。只能讓世人大跌眼睛。

為了考驗中國法治的真偽,為了昭示中國司法現況,為了驗證中國奧運改善人權的誠意,我們呼籲:一切追求法治、維護人權的正義人士,即知識界、新聞界、工商界、司法界等各社會團體,社會各階層的工人、農民、教師、學生、律師、記者等個人,密切關注郭飛雄先生的案子進程,並在郭飛雄一案開庭時,親臨法院,目睹審判,以便為歷史作見證——為世人作見證,為後人作見證,也為今天的中國司法作見證!

中國人權論壇
2007-5-22(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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