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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為子爭特教權 法院判校長賠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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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六日電)巫姓婦人為爭取孩子在國小唸書的特教權,發現校方會議紀錄上出現「家長要找黑道」等誣衊言論,因此提起民事訴訟。台北地方法院最近審理,認為學校黃姓校長的話已貶損家長名譽,判賠償家長精神損失新台幣一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巫姓婦人的兒子就讀北市文山區某國小,經醫師診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校方未依特殊教育暨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等規定提供適當教育安置。巫婦多次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陳情,去年五月三十日校方召開家長陳情座談會,包括黃姓校長、教育局特教科、國教科官員出席。

但會議當天校方未以合法方式通知家長與會,直到去年底巫婦另案提起行政訴訟,從校方答辯書始得知座談會內容。巫姓婦人以會議上出現「家長要找黑道」等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與家屬誣衊言論,因此對於教育長吳清基、當天與會的教育局官員與黃姓校長等一共四人,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一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黃姓校長當天「家長要找黑道」的話,已造成家長名譽貶損,身為校長應注意不妥。不過,基於提醒當天與會老師安危的單純轉述,並無毀損故意,情有可原;至於家長護子心切,雖然並沒有找黑道威脅情事,但口氣確實不佳,衡量兩造身分、地位,判黃姓校長賠償精神損失一元。至於吳清基等三人並不構成侵權,也沒登報道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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