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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國發基金應扶植國內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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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專題報導

國發基金規模將擴充至一兆元,並放寬投資對象、可參與投資中國,引發外界疑慮。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認為,目前經濟狀況這麼差,國內很多產業都面臨困境,資金應花在刀口上,以扶植獎勵國內企業為主,對赴中國投資的企業必須嚴格把關,才能為台灣創造就業機會,並貢獻國內經濟成長。

赴中投資企業須嚴格把關

國發基金的前身是「開發基金」,早期是以投資經建計畫中之重要生產事業如石化工業、半導體工業為主;近年來,則配合國內經濟的轉型與政策發展,積極投資於生物科技與數位內容產業等。包括台積電、世界先進等半導體廠,都曾獲得開發基金的資金挹注,也是少數成功的投資案例,讓開發基金每年都有獲利可以上繳國庫。

2006年10月,行政院為積極整合政府資源,將「開發基金」與「中美基金」合併為「國發基金」,並以投資創投或低率融資為主要工作。至於一九六五年設立的中美基金,曾參與十大建設、投資中鋼,也承辦青年創業貸款等。

在財務狀況上,國發基金截至去年底,淨值為一千八百六十六億元,累計繳庫一千九百四十六億元。不過,根據審計部資料,在去年底前,開發基金總計投資四十三家公司,虧損達二十八家、虧損比率將近六成六。

原本國發基金的審查及管理要點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該基金投資之創投事業,「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中國」;但今年8月,該條文已修訂為「投資中國地區金額,以該創投事業資本額的二十%為上限」,亦即將限制投資中國之規定解禁。

曾任不分區立委的王塗發指出,若國發基金投資的對象可以投資中國,就等於國發基金的錢,讓台商搬到中國去使用。他強調,這已違背國發基金設置之精神,其目的應該是獎勵國內具有前瞻性之企業,以進行長期性的投資,所以當初才會有條文限制投資中國。

投資公司虧損率近六成六

王塗發表示,國發基金的前身開發基金,過去最令人詬病是投資績效不佳、虧損連連,如今又把資金拿到高風險的中國市場,當然會令人更不放心;萬一發生投資虧損,就會出現「錢進中國、債留台灣」問題。

他認為,政府應把錢挹注在資金百分之百為國內的企業,「這樣才能鼓勵台商留在台灣,本地勞工也能直接受惠,否則,無疑是間接鼓吹企業擴大西進」。

不過,國發基金強調,過去由於規定過於嚴格,使得需要進行全球佈局的創投業者受到阻礙,資金無法彈性靈活運用,才會進行放寬,況且,也訂出投資中國門檻,並非毫無限制。

「現在是上限二十%,那以後呢?」王塗發質疑,國發基金投資中國這個禁令解除,現在只是第一步而已,以後一定是沒完沒了!他以台商赴中國投資金額上限為例,也從四十%放寬成六十%,而且,在台灣設有營運部者還不受此限,等於完全沒有管制。

王塗發提醒,國發基金現在又把資金規模擴張至一兆元,用的是國內存款戶的錢,就是一般老百姓的血汗錢,「政府卻拿去替中國拚經濟,這樣合理嗎?」

台灣經濟研究院副院長龔明鑫則認為,國發基金設置用意良好,是用國家的力量,來維持國內企業競爭力,但必須要有整體全面性思考,也就是台灣產業的戰略性發展目標,並能對我國核心技術產業有幫助;否則,國內有這麼多企業,政府要救也救不完,還可能引起人謀不臧的爭論與質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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