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辯論的兩會是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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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9日訊】我上中學的時候,政治課本裡有一句話批判西式民主:「西方議會吵吵嚷嚷、相互攻訐……」

我一直沒有明白這句話的意思—-直到有一天,在電視裡看到英國議會開會的畫面。世界上恐怕沒有那個國家的議會比英國更「恐怖」 了:議員按黨派面對面入座,狀如「兩軍對壘」;雙方代表象「大學生辯論賽」一樣交替起立發言,針尖對麥芒;各自不但要表達觀點,還要隨時拿出數據、事實支持論點;最有英國特色的,就是兩邊西裝革履的議員,竟然像看球賽一樣,可以隨時叫好或者起鬨,哪怕是首相,要完整地說完一段話,可能要途經八次叫好和十次喝倒彩。

看到這樣的情形,我立刻明白了為什麼很多領導人不喜歡「吵吵嚷嚷、互相攻訐」—-這對政治家的口才、思維速度、知識量、政策熟悉程度、尤其是心理素質,考驗實在太大了。難怪有些國家議會的辯論會出現鬥毆、脫鞋子、扯頭髮、對罵娘的情形,急了,嘴不夠用,就手腳並用了。

對於崇尚溫良恭儉讓的中國人來說,領導發言,代表起鬨,這成何體統?我們人大會議,習慣了「領導指出……與會代表紛紛表示支持」的風格。領導發言四平八穩,與會代表正襟危坐,記者四處捕捉「花絮」,畫面何其和諧。所以有人總結在中國,「開會沒有不隆重的,閉幕沒有不勝利的,講話沒有不重要的,決議沒有不通過的。」

但是英國「不成體統」的議會風格,雖然對政治家們帶來身心上巨大的考驗,吵了幾百年,好像也沒有把這個國家給「吵」垮,相反你吵我鬧之間,往往把事情的各個方面都說清楚了,各方利益都平衡了,社會也就進步了。當然,英國是英國,我們中國出於國情、歷史、文化,不一定要模仿它。但是,辯論是否要如此極端是一回事,代表大會有沒有辯論則是另一碼事,辯論能否反映到政策決議中則是第三碼事。

和諧的、團結的、融洽的會議氣氛固然是件好事,但是假如這種和諧的基礎是對社會矛盾的掩飾或者無視,那就成了「偽和諧」了。據統計,近年來我國每年的群&體性&抗議事件都在6萬起左右,也就是說,每天在我們的國家平均有160多起集體抗議行動。普通民眾每一天都在為自己的土地權益、環境權益、國有資產權益、教育醫保權益等等進行艱苦卓絕的抗爭,但我們的兩會卻無比「輕鬆融洽」,請問,代表們的「代表性」何在?莫非,民眾來自火星,而代表們來自金星?

當然,也有不少代表也呈交各種提案,但是只見代表發球,卻不見決策部門如何接球,這樣的提案有多少意義?民主會議的真諦是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有效對話,而不是兩千人的自言自語。更何況,缺乏對提案的公開辯論,就算提案後來被通過、被納入決策了,這樣的民主同樣可疑:憑什麼它們要被通過、被納入決策?如果代表甲支持的恰恰是代表乙反對的呢?如果一個代表支持的恰恰是很多民眾反對的呢?比如代表張茵提出修改《勞動合同法》,不就遭到網民噓聲一片嗎?

辯論的意義恰在於此。誰也不能保證、或者要求代表是天使,所以重要的不是他們提出了什麼,而是決策機構接受了什麼。而政治辯論,就是在這個「提出」和「接受」之間進行過&濾。

這兩年為了增進兩會的民主氣氛,會議增加了不少民意表達機制,比如網民提建議、領導開記者見面會等等。這種舉措初衷也許是好的,但是實際效果似乎更像是情緒發洩,而不是解決問題。網民可以在網上嘰嘰喳喳,但是代表們卻不一定洗耳恭聽,你說你的,我愛聽不聽,這是哪門子民主?把兩千人的自言自語擴大到兩萬人、二十萬人的自言自語,它也還是自言自語。

其實,民意表達只是民主的第一步,接下來還需要通過不同黨派或者利益集團進行民意提煉、不同黨派提煉出來的民意進行辯論、在各自合理性充分展現的前提下代議機構進行投票、然後是保證代議機構的投票對行政部門具有約束力。至此,一個有意義的民主過程才算完成。現在我們剛邁出第一步就開始歡呼民主進步大功告成,是不是有點高興得太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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