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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石五峰開發受限 回饋過少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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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孟尚報導)

◆新竹縣尖石鄉長曾?忠、五峰鄉長秋賢明投訴說,2鄉全遭列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開發受到重重限制,但水利署向自來水用戶開徵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頭前溪水系自來水用戶去年才分別獲減收4萬元及3萬元,非常不合理。

曾?忠說,該鄉的秀巒、玉峰2村屬石門水庫水系,改採另一種辦法回饋,結果去年有3800萬元的回饋金分給該鄉,用來辦理治山防洪和水土保育,這種作法比較公平。

◆經濟部水利署保育事業組說,民國95年起向各水系自來水用戶開徵每度0.5元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其用途依自來水法應先辦理該水系區內自來水用戶的水費減半優惠,有多餘再撥縣市或鄉鎮市公所使用,但頭前溪水系所徵得款項,連回饋所有用戶水費減半都做不到,平均每戶僅減收11%。

保育組說,水利署也知道尖石、五峰2鄉在制度下遭遇的困境,已經請該署其他單位以他種補助、協助方式,讓2鄉多些經費可用;另也有原住民立委準備提案修法,該署樂觀其成。

《採訪側記》

◆官員告訴我,開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的目的是要「讓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但在齊頭式平等觀念設計的制度下,最後結果卻是「人人付費,人人得償」﹔這樣還不如直接從稅金中提撥補助給開發受限的原住民山區,「從羊身上拔毛,再把毛種回去」的遊戲就不必再玩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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