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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案註銷機密

扁:馬否定總統國家機密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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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國務機要費案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卷證,總統馬英九核准註銷機密。陳水扁8月7日透過辦公室發布新聞稿表示遺憾,同時也質疑馬總統曾否親自檢閱全部卷證資料?若未親閱如何決定卷證資料全部不具機密性?而馬英九以現任總統身分註銷前任總統所核定應永久保密的國家機密,是否意味著對「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的否定?

國務機要費案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卷證,總統馬英九核准註銷機密。總統府六月底組成專案小組,研析降等或解密的可能性;經總統授權,由相關負責人檢閱府方留存檔案,並赴台北地方法院檢閱被核定為國家機密的物件與檔案,確定這些物件與檔案應否降等或解密。

陳水扁下午透過辦公室發布新聞稿表示,他透過總統府新聞稿獲悉馬總統所持的理由後深表遺憾,並且提出質疑,馬總統曾否親自檢閱全部卷證資料?若未親閱如何決定卷證資料全部不具機密性?本案目前尚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所有卷證連特偵組都無法複製,如何組成專案小組前往法院檢閱經核定為國家機密的物件與檔案?此舉是否構成政治力介入司法審判之疑慮?

陳水扁還質疑,馬總統以現任總統身分註銷前任總統所核定應永久保密的國家機密,是否意味對「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的否定?總統依「國家機密特權」將認為有妨礙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的資訊不予公開,是否以正式核定者為要件?

陳水扁表示,國家安全有其連續性,若接任總統可任意將前任總統所核定應永久保密的國家機密註銷,國家機密的保護機制不啻蕩然無存?

陳水扁指出,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627號解釋文,將國務機要費案卷證補核定為應永久保密的絕對機密,但卻遭接任總統予以片面註銷。因此他質疑在總統任內的「國家機密特權」究竟處於何地,相關憲政程序恐怕也形同具文。

他還表示,未來在調查、偵訊或審理中,若遭有心人士刻意對外揭露,致使台灣透過本國或外國人士取得情報的來源、管道,以及特定外交與國家安全活動所需資金來源、取得方式、詳細數額、轉手管道及最終流向等極機密的資訊洩漏,造成相關人員身家性命及財產遭受威脅,甚至違反他國法律時?將由何人負責?

陳水扁強調,政黨輪替已成為台灣民主政治的常態,若執政者因政治情勢的需要,將國家機密作為奪權鬥爭的工具,國家必然永無寧日。

總統府決定註銷國務機要費案被陳水扁列為機密的文件後,遭到綠營大力抨擊這樣做是政治考量,還要總統為後果負責。對此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天表示,每個總統在任內,一定都會為所做的決定承擔一切後果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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