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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百案 章民強李恆隆二審改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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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太平洋建設創辦人章民強父子等人,被控掏空SOGO百貨案,一審時被告均無罪。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包括章民強父子、太平洋流通負責人李恆隆等6人均改判有罪。全案仍可上訴。

太百掏空案一審7名被告全獲判無罪,包括:太設集團總裁章民強、董事長章啟光、總經理章啟明、會計師洪錫銘、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恆隆、前太平洋百貨董事長賴永吉,以及遠東紡織董事長辦公室副理郭明宗。

但二審今天除洪錫銘維持無罪判決外,其餘被告均被判有罪。

台北地署檢當時認為,太平洋建設因台灣建築業不景氣、銀行利息壓力沈重,章民強父子為紓解太設資金缺口,自民國89年8月起,在未經SOGO公司股東會同意下,多次由太設開具支票向SOGO公司調取同額現金,前後挪用新台幣26億餘元,涉及背信。因而將全案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為太設與SOGO資金往來屬於借款性質,太設在公司帳冊上登載借款為「應付款」或「預收款」,確有登載不實;但帳冊是會計人員所記載,章氏父子不知情,也沒有證據證明章氏父子指示會計如此記載。在93年6月間判決所有被告無罪。

但高院認定,章氏父子作為已損害太百公司利益,分別依背信、偽造文書、違反證交法等罪,判處章民強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章啟明、章啟光各9個月徒刑。

此外,法官認定李恆隆、賴永吉另偽造太百公司解除章民強法人代表的改派書,兩人與郭明宗也偽造太流公司在91年1月間臨時股東會、董事長的會議紀錄。判刑李恆隆2年、賴永吉9個月、郭明宗2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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