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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曾有一篇文章題目為「政府不做事是對人民的最大善舉」,事實上,它們不去做事也是對它們自身的一種善舉,它們不做事則已,做即全做愚蠢事,這也符合規律,即一群無理 、無道德、完全無自重意識者,亦僅能若此!
  • 我的一些案件但凡有一點意思的,或者說從新聞的角度看有些新聞亮點的,都是為弱勢群體打的一些免費官司,給受害兒童提供了一些無償的法律幫助,其餘都是經濟官司。
  • 偉毅案是我律師生涯中一起刻骨銘心的案子,當時我的感情投入也是很深的,我們在給孩子打官司的過程中的付出,今天講起來我自己都感動,但社會給我的更多。
  • 一九九九年還有這麼一件事情,有一天一個朋友打來電話,說「過街天橋有一個很奇特的景觀,你必須去看。」我到那一看,繁華的過街天橋掛著一條橫幅,上面寫著「尋找高智晟律師」,橫幅下面是一對夫婦和三個孩子,其中一個是九歲的腦癱病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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