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銓敘部:中縣市合併改制 可擴編9000餘人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3日電)為配合地方制度法增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銓敘部今天指出,以台中縣市未來合併為例,直轄市總員額最高可置1萬5400人,未來台中縣市如合併,還將可擴編員額9439人。

考試院上午召開院會,銓敘部針對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等相關組織變革提出業務報告。銓敘部官員指出,地方制度法增訂縣市合併等配套規定,與銓敘部業務有關的部分,包括未來合併後的組織編制調整、公務人員權益保障等議題。

銓敘部報告指出,縣市合併改制後的員額總數(不含醫院及警察、消防機關),依現行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22條規定,最高員額編制可達1萬5400人,而以目前尚未合併前的台中縣市機關行政人員總數來說,未來合併後還可擴編增置9439人。

銓敘部幕僚表示,未來中央政府進行組織精簡,預估瘦身之後,將可減少7000餘位公務員,所以中央釋出的7000多位公務員未來將可以與地方政府進行人力交流。

對於未來台中縣市合併改制成為直轄市後,組織也將隨之變革,包括:台中縣市原設47個一級單位,而依現行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11條規定,須整併並改設為(最高)32個局、處、委員會。

另外,台中縣市合併後,依地制法規定,區長為官派,所以台中縣原有的21個鄉鎮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應予以廢止。

不過,對於鄉鎮市改設區後,由於原來直轄市區公所區長是為有官等職等的職務,因此未來鄉鎮市民選首長是否依現制改派為區長?又區域將如何劃分?銓敘部表示,這些屬於內政部主管業務。

此外,為保障公務員權益,銓敘部報告指稱,為利縣市改制推動,使得人員得以順利移撥,已增列並放寬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及專技轉任人員限制轉調機關的規定,此規定已納入地制法第87條之3的規範。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