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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陳明文、蘇治芬 馬政府疑點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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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特稿

綠營許多重量級人士特別費案都已起訴,進入法院審理,但藍營人士涉案偵查情況始終牛步化,除特別費案外,馬政府上任後,不少綠營指標性人物一一被列為貪瀆案偵辦對象,並起訴求重刑,「辦案對象群組化」的結果,也引發外界質疑司法已淪為統治者追殺前朝政敵的工具。

馬政府上任後,將追懲貪瀆列為施政要務,其中,被認定是綠營大將的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先後被依洩漏工程底標及收受賄款,押入看守所。

這兩件案子,若經嚴格檢視,疑點不少。陳明文及嘉義縣府水利處長陳殿寶被控在縣府斥資六億餘元建造民雄鄉污水處理廠過程中,涉嫌洩漏底價、評選委員名單及關說,圖利得標的偉盟公司六千萬元。

依檢方所述,陳明文案共歷經兩年監聽,不過,全案看來,在發動搜索時,尚未確立犯罪事實,而檢方單憑監聽譯文等薄弱證據即押人,不符比例原則。

至於蘇治芬部分,檢方捨一般傳訊作法,改以強制拘提的霹靂手段,作法上更是嚴重瑕疵,而她被指控的涉及璟美案、長庚雲林分院貪污案,檢方根本沒有查出蘇治芬索賄,及將錢納入自己口袋的證據。

檢有違辦案大原則

綜觀兩案也可看出,檢方在涉案證據薄弱的情況下,違反了「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無罪推定」及「程序正義」等幾項辦案大原則。

民進黨一直質疑,馬政府是假肅貪之名,行政治追殺之實。也因此,司法機關在處理相關案件時,似應更謹慎處理,並展現其獨立性,否則難免讓人產生政治辦案聯想,司法威信與司法形象也跟著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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