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貽春被捕
(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9月22日下午兩點半由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最後裁決和宣判:判處鄭貽春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 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記者就判決結果採訪了鄭曉春先生。
編者按:這是一份可恥的判決書﹐立此存照。迫害鄭貽春的相關責任人將來必定難逃人民的正義審判。愈加之罪﹐何患無詞﹖通篇充滿恐怖和威脅的誹謗之詞﹐正說明中共在自由和真理的聲音面前表現得末日瘋狂般的歇斯底裡。
因言入獄10個月、經歷兩次開庭審理的鄭貽春一案於9 月22日下午兩點半由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最後裁決和宣判:判處鄭貽春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9月15日胡錦濤來訪紐約期間,來自世界各地的愛國人士和團體於聯合國大會期間聚集在聯合國附近聲援400萬中國人退出中共。近千人參加了這次集會,數位來自不同團體的知名人士發表了演講。大紀元代表李浩在會上的發言如下﹕
(大紀元記者馮長樂報導)九月十九日,大陸詩人楊春光逝世的當天,楊春光最好的朋友和同道鄭貽春教授的兩位弟弟鄭少春和鄭曉春驅車近三個小時去到盤錦楊家哀悼,看到楊先生遺留的孤兒寡母,孤苦無依,悲從中來。正在此時,原鄭貽春的辯護律師李明昌打來電話告知:九月二十二日營口中級法院將對鄭貽春一案進行宣判。
改革了改革了,政治改革從寬容不同政見、釋放張林等政治犯開始。
中共在黨魁胡錦濤訪美國前夕,9月3日,華盛頓DC退黨服務中心,告別中共大聯盟以及大紀元時報社華府分社,在華盛頓DC 林肯紀念堂前,聯合舉辦了聲援大陸410萬民衆退黨的活動。多個社團的代表在集會上發言,勸告胡錦濤認清歷史發展潮流,抛棄邪惡過時的共産主義、解散共産邪黨。
】「一個政權因為一個人的一個看法,就被顛覆了,那麼這個政權也太脆弱了吧?」這是民主人士李海先生就張林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5年一事接受本台記者田溪採訪時指出的。
千年專制文字獄僵屍又頻頻復出吃人了。2005年8月2日,又一個邪惡橫行的日子,歷史將永遠記住我中華——乃至整個人類——再次蒙受奇恥大辱的這一天。
自從《九評共產黨》發表後,中共不但在國內嚴密封鎖高壓鎮壓九評的傳播,在海外也不斷利用各種手段,騷擾和破壞傳播九評的媒體,其中以扣押馬來西亞大紀元時報、新唐人衛星續約風波、香港大紀元停印風波、干擾希望之聲電台廣播最為引人注目。
今天看了〔大紀元網站主編唐青談鄭貽春案〕,更加清楚了誰是真正的罪犯,什麼是政治犯,中國監獄關押的是什麼樣的人,什麼是法治。
據悉鄭貽春案7月21日上午9時在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據鄭貽春弟弟鄭曉春電話告知,此次開庭,鄭貽春大義凜然,否認所有指控,並強烈譴責營口公安局、檢察院誘供的無恥行徑。唐子禁不住拍掌:鄭貽春,這才是好樣的,強善才是你的魅力所在。
因寫文章而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的遼寧異見人士鄭貽春,近日被營口法院開庭重審,目前等待判決。
大紀元記者辛菲7月25日採訪了鄭貽春弟弟鄭曉春。鄭曉春正在西藏拉薩,他表示非常擔心大哥,一直處於極度悲傷之中,倍受剪熬,四天前來到西藏為大哥拜佛祈福,希望神靈保佑大哥平安。
鄭貽春案7月21日上午9時在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據鄭貽春弟弟鄭曉春電話告知,旁聽者僅有 14人,其中有鄭貽春兩個弟弟以及營口市政法委書記等公務人員,美國《時代週刊》記者被拒絕庭審旁聽。
作者在此聲明,之所以用這樣一個文章標題,隻是出於對所有的一切敢於挑戰中共極權的異見人士們提一個醒,也就是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認識到言論自由是一種權利而不是一種犯罪。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能承認通過正常的方式行使這種言論自由權利是一些被中共所加的“莫須有”之罪名,如什麼“顛覆國家政權罪”、“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罪”、“誹謗罪”、“與境外組織相勾結”等。
2005年07月15日晚上七點半,上QQ網站,讀到《天津日報》題為“天津法輪功練習者用菜刀砍死6歲親生女及外甥”的報導,忍不住為中共感慨:沒想到中共面對法輪功竟然如此低能,如此缺招少式?唉!
鄭貽春先生是中國大陸為數不多的敢言知識份子之一,對於他的被非法抓捕,我表示強烈譴責。
記者在11日報導了關於營口法院將重新審理鄭貽春案的報導。14日鄭貽春的辯護律師李明昌到營口看守所會見了鄭貽春,披露了當局對鄭貽春案新一輪指控的內容涉大紀元網站主編唐青先生。唐青指出九抨擊中中共要害,當局拿鄭貽春是問,完全是歇斯底里,慾加之罪,何患無詞。
中共中組部副部長近日對媒體宣稱“數千人退黨是謠言”的同時,中共當局加緊了對聲援九評和退黨人士的打壓。大紀元網站主編黃萬青表示,正在努力營救和聲援國內的朋友們。
據得到的最新消息,遼寧異議人士鄭貽春的案情又有了新的發展,當局捨去原來准備定罪的刑法一百零五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改為更加嚴厲的處罰:以《刑法》一百零六條對鄭貽春定罪。《刑法》第一百零六條是:“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各該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大紀元記者馮長樂報導)今晚記者從鄭貽春的好友那裡得到消息,營口法院已通知鄭貽春的辯護律師李昌明鄭貽春的案子將於近日重新審理,具體情況等李律師待去營口法院接到重新起訴書,才能獲悉。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情況,鄭家人十分焦慮和擔心。原本認為有罪辯護,可能會輕判的,但當局這一舉動出乎意料,恐怕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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