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征税新规 留学生欲“裸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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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15日讯】自用行李超过5,000元需缴税。中共海关54号征税公告﹐将iPad、iPhone等高科技产品、奢侈品箱包、服装和化妆品等都列在征税之列,尤其是iPad入境征收千元关税已成热门话题。中共商务部日前称iPad入境征千元税有违世贸规则,致函海关。

今年即将硕士毕业回国工作的旅英留学生陈小姐说,为了避免回国时遇到麻烦,她已经将多数个人用品变卖,包括台式电脑、数码相机和微型音响等等。“但是我两个行李箱加上一个挎包的价格就超过人民币5,000元了,而且看起来还都挺新的。还有个笔记本电脑,里面存的全是学习资料,实在扔不得。如果被征税就是一大笔钱啊。”

在天涯社区、西祠胡同等网站,不少留学生发布“回国攻略”:“回国用塑料袋装行李,因为两个手提箱就得2,000元人民币左右了;iPad就地处理;回国只穿内衣内裤;课本卖不掉就扔掉;手机、电脑、MP4和相机全都扔掉,最好光着身子回去,保证自用物品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结论:“裸奔”。

海关人员称,出境时自己携带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超过5,000元的贵重物品,要主动申报,以获取申报单,作为入境时的免税凭证。否则,回国时,将按价收税。

“在香港购买了一部自用iPad,前天回国时被海关扣下,交了1,000元的税款。”游客阿文很郁闷,这电脑“买来的当天就开始用了”,到北京时里面存了2G多的文件,但按照“54号令”,手提电脑属于20种需要全额征税的商品,阿文只好缴纳1,000元税款后才被放行。

“海关征税的出发点应该是打击走私行为,但我只是携带一台自用电脑,为什么也要缴这么高的税?”阿文很不理解,“而且这电脑我在香港买的价格还不到4,000元,为什么要按照5,000元的标准计算?”

对于iPad高达千元的税款,连商业部也不解﹐近日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

海关总署昨日作出回应,称iPad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

在圣诞节前的一两个月,境外商品集中进入折扣期,海关抽检也格外严格。经营出境游业务的华远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说﹕“最近海关抽检非常严格,尤其是从香港、日本、美国和欧洲回来的航班,电子产品、奢侈品箱包等都是检查的重点。”

有旅客提出,现在随便一件高档物品就超过了海关规定的限值。一位旅游业内人士说,往年到了十一月,很多年轻白领就开始谋划着十二月去香港“扫货”,纷纷向旅行社打听行程,“今年咨询的人少之又少。”

“这次去香港只能‘裸奔’回北京了。别说帮同事们带大牌儿手袋和数码产品,就连自己要用的‘货’怕也趸不成。”准备月底赴香港旅游的尚小姐在旅行社的提示下,从购物清单上划掉了LV包包、雅诗兰黛化妆品和iPhone手机。

有些游客出境后,发现名牌的价格实在太吸引人,也有买的,只能侥幸闯关。比如买一块一万多的名表戴在手上,海关没有检查是新表还是旧表。也有游客买的名牌包包或者衣服,索性剪掉吊牌使用。

中共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征税。据悉,适用10%税率的物品有食品、饮料、鞋靴、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家具、文具用品、邮票等。适用20%税率的物品有纺织原材料、皮革皮毛及其制成品,摄影摄像、影音家电、空调、电冰箱及其配件、附件等。适用30%税率的物品有钟表及其配件、附件等。适用50%税率的物品有化妆品、酒类、烟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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