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六十年过去了,中共仍没还政于民

杨宁

人气 20
标签:

【大纪元2010年11月16日讯】当今很多中国人大概没有想到,六十多年前的中共还是相当“向往”民主的。不管是为了美化自我,还是为了吸引民众,至少当时的中共在宣传上大力批评国民党一党独裁,并要求其实行民主政治。如当时新华社的社论就写道:“一党独裁,遍地是灾!”“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

最有意思的是1945年9月27日《新华日报》发表的社论:民主的正轨——毫无保留条件地还政于民。

文章写道:一个民主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而主权不在人民手中,这决不是正轨,只能算是变态,就不是民主国家。

什么是主权在民?依照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是人民对政府有选举权和罢免权,对政制法律有创制和复决之权。只有人民真正得到了这四种权,才算具备了民主国的基本条件;如果这种权不在人民手中,也就是说这个条件若不存在,就不算完成了这个国家的民主建设。

因此,建设一个国家的民主,第一个标志,第一个步骤,就是把上述四权交给人民,不作一丝一毫的保留;政府的负责官员,由人民来选举,从人民中间产生;政府的大政方针、政令法律,由人民来决定,由人民来创制;政府官员的失职或政策法律行不通,是违反人民的利益的,人民就可以罢免他或撤废它。一个国家是不是实现了民主,执政当局是不是有诚意实现民主,就看他是不是把人民应有的权利,毫不保留地交给人民;并且对于人民实行这几种权利,是不是毫无保留地加以尊重。……

民主的正轨是人民有权选举政府,有权决定法律。合于这正轨的就是民主,不合于这正轨的就是不民主。前者应该得到发扬光大,而后者应该立即改途易撤,真正还政于民,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么?然而有些不愿意中国实现民主的人,不愿意中国从落后进展到民主进步的人,他们空谈实现民主,却不把任何一点自由交给人民;不但如此,对于人民已经得到自由权利的地方,他们还要加以取消,说是取消了这些民主,才能够实现民主。这样一来,倒好像政府不由民选,法令不由民立,才叫做民主;而人民选举的政府,人民决定的法令,反而是不民主了。言论出版集会和人身自由是民主的起码条件,但他们认为要求这些条件,是阻挠民主。没有党派的合法地位,没有取消一切限制人民的法律和组织,不结束党治,不实行人民普选,如何能实现民主?但他们认为提出这些要求,就是反对还政于民。在他们的世界里,简直一切都是颠倒的了。

……

拿中共当年的标准衡量,今天的中国还真不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因为人民既没有真正的选举权和罢免权,也没有真正的对政制法律有创制和复决之权,所谓的人民代表大会不过是众所皆知的“橡皮图章”;也就是说,主权并不在人民手中,那么显而易见,按照中共自己的定义,中共所统治下的国家是“变态”的。

亦如中共曾经所言,1949年后的中共历届领导人并不愿意中国实现民主,他们空谈实现民主,却不把任何一点自由交给人民,而且。对于人民已经得到自由权利的地方还要加以取消。1989年对于学生运动的血腥镇压,就是中共撕破假面具的真实体现。

好像当年的中共也知道“言论出版集会和人身自由是民主的起码条件”,不过如今的它们却“认为要求这些条件,是阻挠民主”。在1945年的中共看来,国民党政府认为那些提出结束党治、实行人民普选的人,“就是反对还政于民”,是故认为国民党政府颠倒黑白;但在1949年后的中共看来,什么党治,什么普选,统统是不需要的。

六十多年前,中共的动听言辞不知打动了多少人的心;六十多年后,中共却依旧没有还政于民。中共不仅结结实实地打了自己的耳光,而且让更多的人明了:这是一个多么善于撒谎的政党啊!“听其言,观其行”,用在中共身上真是恰如其分。@

相关新闻
根治奴工的唯一出路:“还政于民”
香港支联会要求胡锦涛平反六四还政于民
鲍彤:还政于民和建立共和是第一位的
王友群:四二五——中共历史的转折点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