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校伤透学生心”日女子告复旦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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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03日讯】近日,“大学泄密门”再掀波澜。复旦大学EMBA校友鞠川阳子已聘请了律师,她指责复旦大学将其“绝密论文”泄密,并在网站上销售。因此向复旦和“中国知网”提出了巨额赔偿要求。10月3日,复旦大学在学校网站主页发表声明称 “泄密门”事件不实,同时称,该校向社会公开论文无任何营利行为,与鞠川阳子也没有签署过保密协议。

绝密论文被公开出售

东方早报11月3日报导,针对外界“出售学生绝密论文”的指责,复旦大学昨天打破沉默,校方昨天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声明,否认出售绝密论文,称涉及的论文并不涉密。校方昨天强硬表示,当事人如果有异议,可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近日“大学泄密门”这则新闻被广泛转载,称复旦大学涉嫌将学生的绝密论文泄密,并在网站上挂卖。论文作者鞠川阳子现任阳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2005秋季班学生,她在2009年10月1日完成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民营养老院的商业模式研究 ——以上海为例》,同复旦大学签订了10年保密期限的《保密协议》——属于“绝密”级论文。按照学校要求,鞠川阳子将论文提交给了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然而,今年7月27日下午,她在网上搜索信息时发现,Google、Yahoo、Baidu等各大搜索引擎上都有中国知网、论文天下、经理人文库、管理资源网等网站销售(付费下载)该论文的链接,她才知道自己的论文被公开了。

鞠川阳子介绍,商学院的论文要求是将所学的理论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来写作,所以大都会涉及自己的专业、企业、客户的商业信息,一般学生都是不愿公开的。这就是商业论文同纯学术论文或者文学作品的最大区别。

事情发生后,鞠川阳子与复旦大学联系,复旦大学通过邮件的方式承认将她的论文出售给网站,目前已经撤下,但拒绝向作者道歉并作出解释。同时,校方人士表示,鞠川阳子是与学校图书馆签署的保密协议,而不是与学校保密办签协议。

据悉,鞠川阳子已聘请了律师,并向复旦和“中国知网”提出了巨额赔偿要求;该事件发生后,复旦大学一时被推向风口浪尖。网络舆论纷纷为鞠川阳子声援,不少网友对复旦大学出售学生论文进行了指责。

有网友认为,无论是校方图书馆还是保密办,与研究生签署保密协议具有唯一性,不存在某一种协议的效力要服从于另一种,或者因为只签署了所谓效力 较弱的图书馆保密协议,学校其他院部就可以将论文出售或另行利用。如果校方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成立,那么学校图书馆在明知自己没有充分授权代表学校签署保密 协议的前提下出面签订,是恶意欺诈。

复旦发表声明称未出售论文

11月3日,复旦大学发表了“关于部分媒体指责复旦大学出售绝密论文的声明”,称近日有多家报纸和网站刊发、转载“复旦大学被指售绝密论文”的不实报导,并澄清复旦向社会公开论文无任何营利行为,同时该校也并未与鞠川阳子签署绝密协议。

复旦在声明中表示,2007年,该校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签订协议,加入《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 文全文数据库》建设。该电子杂志社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成立、教育部主管的电子与网络出版单位。《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正式批准的电子期刊,由该社“中国知网”实施网络出版。复旦完全出于学术公益服务的目的,按稿件录用发表要求选择投稿。录用出版论文的稿酬由作者直接向杂 志社领取。

当事人鞠川阳子是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2005秋季班学生,毕业论文题目为《中国民营养老院的商业模式研究——以上海为例》。她在向学校提交论文时申请“绝密”密级,未获涉密认定;在向复旦提出论文泄密申诉后,学校经调查研究,仍不能认定该论文涉密。

分歧在“保密协议”

对鞠川阳子论文未获涉密认定一事,复旦表示鞠川阳子是交了涉密申请,但未获得涉密认证。不过复旦也承认,校图书馆并没有给未获得涉密认定的学生发出通知。复旦新闻发言人表示,在此事件上,复旦校内行政管理、服务存在个案问题,学校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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