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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颜祥:产创条例第30条 争议大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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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26日电)产创条例草案第30条引发讨论,台湾经济部长施颜祥今天说,吸引外资,租税当然是有力工具,但不是唯一工具。至于是否保留租税优惠?他表示,争议太大,“我们不考虑”。

产业创新条例草案第30条,给予跨国企业在台设营运总部租税优惠,近日引发讨论,总统马英九也认为应一视同仁,不能独厚少数国内企业。当初提案的国民党籍立委丁守中说,本意是吸引外商投资,他不反对排除国内企业,但这个说法引发鸿海集团总裁郭台铭反弹。最后行政院决定删除第30条,平息争议。

施颜祥中午步出立法院议场后受访表示,产创条例草案目前在立法院审议,尊重立法院机制;但行政院立场已经很清楚,产创条例草案第30条争议太大,所以行政院不支持。

媒体询问,因为企业界出现反弹声音,会不会考虑保留产创条例草案第30条?施颜祥重申,条文争议太大,“我们不考虑”,且绝大多数企业都了解这个条文的意义;至于个别企业意见,会再沟通。

施颜祥反问媒体,“谁会出走,你说?”郭台铭也没有这个意思,大家都误解;郭台铭的意思是,若政府只优厚国外的跨国企业,不给国内的跨国企业奖励,就要把总部搬出去。

施颜祥表示,政府一贯坚持国民待遇,不可能给国外企业超国民待遇,“我跟郭台铭联络过,他讲的很清楚,不是这个意思”。

至于删除第30条,会不会担忧无法吸引外资?施颜祥指出,吸引外资的方法很多种,条件也很多,租税当然是有力的工具,但不是唯一的工具。

他说,不仅跟郭台铭有联络,和宏碁集团董事长王振堂也很熟,但政府一定要考虑全民考量,政府决策不可能考虑单一产业或企业,一定要考虑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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