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监狱十年间 非法关押数千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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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梁朝阳综合报导)位于河南省新密市嵩山大道东段六十一号的郑州监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镇压以来,先后非法关押过千名以上法轮功学员:有大学生、硕士研究生、部队干部、县局级干部、教师、工人、农民及文艺界人士等。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动用酷刑的恶劣行径在明慧网上屡有曝光,更有将人致死、致残、致疯案例可查。据悉,目前仍有二百名左右法轮功被非法关在九监区(原十三监区)。

监狱共有十三个监区,其中十三监区是专门成立的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区(其他监区也关有法轮功学员)。李喜龙任十三监区长,王孝国任教导员,裴丽明为宣传干事。该监区被作为监狱对外的窗口,主要任务是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负责监控法轮功学员的在押犯人,都是从从别的监区调入十三监区的刑事犯罪人员,监区以得奖、记功、减刑等方式为诱惑,让这些刑事犯严密控制迫害法轮功学员。监区又分两个分监区,一分监区用来非法关押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二分监区则关押那些被迫转化的。

据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讲述之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郑州监狱通常采用如下肉体、精神折磨方式:关小号、罚做“三姿”、不许睡觉、电棍电击、毒打、灌粪便尿汤、罚跪、烧舌头、烧手指头、超时劳役、不许说话、罚站、罚跑、强迫听看诋毁法轮功的影碟、书等。

拒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会被关进窄小阴暗的小号内,罚做“三姿”(站、坐、蹲),还必须得“规规矩矩、呆若木鸡”,否则,会遭拳打脚踢,因长期不见光, 法轮功学员的视力会急剧下降,几尽失明。据明慧网报导,一名新乡市的法轮功学员任立东,被关小号后,左眼视力下降到零点零三,右眼为零点零一三。

被关禁闭的法轮功学员,不准出室外活动,不准打开水,不准和任何人说话,也不准和犯人说话,如被发现说话便遭体罚、罚站、罚跑,少则七天以上,多则达六个月。法轮功学员张虎、刘旭升(信阳人)两人,从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被五个严管队的犯人逼迫在操场上跑步,吃完午饭在室内罚站至下午二点后,又被逼到操场跑步,到晚上吃完晚饭后又被罚站至晚十一点。

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用电棍电,用橡皮棒打。来自辽宁省的吕圆坤因拒绝转化,被打的满脸、满身是血,脸和身体青肿变形,牙齿被打落二十四颗,吃不成饭, 消肿后,也只能喝汤和吞食;郑州的法轮功学员宋旭被毒打,用电针扎刺,电压由五伏加起,直到被电的昏死过去,血压仅六十/三十毫米水银柱。

狱方教育队长赵晓民曾说:“我看谁敢不转化!”,他曾叫来三十余人的“棒子队”,对十二名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毒打,来自新乡市地震局、安阳市、林州市等地的四人被打昏过去,急救过来后再用同样手段逼迫。

法轮功学员因绝食抵制迫害,遭灌粪便尿汤、罚跪、烧舌头、烧手指头、蹲“三姿”等刑罚。一名叫鲁顺民的法轮功学员曾投书明慧网讲述:十二监区的警察陈友志,曾唆使刑事犯毛春芳对他进行过此类迫害。

每位法轮功学员,都有两、三个犯人步跟步看着,吃饭、上厕所也不例外。白天被逼干重活,晚上不让睡觉,挨打打骂。一来自湛江的名叫梅胜新的法轮功学员被几名犯人逼打了三天三夜,早上六点又被强制给鱼缸换水,过程中被推打撞在鱼缸上,头顶撞出两个血口,当场昏死过去。

除肉体折磨和精神折磨外,狱方还使用特务诱惑等多种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法轮功学员刚进监狱时,常被要求坐在阴暗角落里,不许与任何人接触和说话; 一个“包夹”寸步不离左右,在胁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时,警察和两三个所谓帮教会将其团团围住,用恶语攻击法轮功,往往话语不堪入耳,每天辱骂两三次,有时更多;同时还不断的强迫看污蔑、诽谤法轮功的影碟、书、写思想汇报、心得体会等。

对拒绝答卷、提问和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严管、毒打。 关押在四监区的河南省南阳市棉纺厂的工程师王春建遭毒打,她被犯人用被子捂在身上,拉灭电灯,二十多人对她拳打脚踢,听不到声音了才住手;还用打火机、烟头烧舌头、烧手指头,舌头烧出血泡,无法进食;手指头被烧的焦黄乌黑,十指指甲烧的黑紫卷缩。

狱方还从外监调来或收买人渣、骗子、特务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各监区都专门组织,尤其十三监区专门找来近百人的“转化队”,每组三到五人,集中对每个法轮功学员使用围攻、车轮战和单独攻心、投其所好等手段(用歪曲、断章取义解释法轮功书籍等方式)。进行此类迫害时,通常各监区都把法轮功学员弄到图书室或腾出的房间里,挂上“闲人免进”的牌子,对于仍坚持不放弃的法轮功学员或调往外监区或用酷刑折磨。

另狱方规定,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警察可得奖励二千到四千元,参与的犯人可获得记功、表扬、减刑和开庆功会等奖励。

其他形式的迫害

“政治学习” 被作为年中、年终评审和减刑的必要条件。每周两次,虽考试基本都是全盘抄袭;法轮功学员被要求每月写思想变化;“间隔”,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讲话,也不许和犯人说话;“搜查”,零八年以前,狱方针对法轮功的搜查特别频繁(害怕法轮功学员之间传递法轮功的经文),有时每周有一次,最少一个月也有一次。如发现有手抄经文,会遭到扣分和打骂。

配挂“标志牌”,有段时间,狱方专门制作了标志牌,标志牌上写有每人的罪名。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无罪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抵制。有的学员因此被关禁闭,长时间不允许出监区,不让买东西等等;“查扣信件”,法轮功学员的信件是狱警检查的重点,内容如有涉及到监狱环境或迫害的,就会被要求重写。

“监控”,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九监区,安装了许多监控镜头,法轮功学员都被安排在有监控的房间里;“包夹”,被安排来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的服刑犯人,为获得加分、减刑,在狱警的唆使下,这些犯人常肆无忌惮的毒打法轮功学员。严重时,法轮学员被二十四小时包夹,连上厕所都跟着。

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除酷刑折磨外,狱方还采取不让接见,有的几年都不让家人见一次面;不让购物,有的甚至长时间连最基本生活用品都不许购买;狱方挑唆、欺骗、威胁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使家人对法轮功学员产生误解,甚至直接破坏家庭关系,尤其是夫妻关系。

以上列举的是郑州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所使用的一些手段。

另外,根据明慧网资料显示,郑州监狱目前已有数例酷刑致死、致残、致疯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可查: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网报导,二零零七年春,原九监区监区长(现教育科科长)冯晓辉、干事李增伟等伙同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杜永昌、陈支庆等进行毒打辱骂,致使法轮功学员陈支庆几乎不能行走,精神出现问题;另据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报导,法轮功学员姚恒 ,在长期酷刑迫害下,下半身瘫痪。

另据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报导,河南省荥阳市小学教师丁国营,因在二零零二年六月份给学生上课时讲“真、善、忍”好,遭诬告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狱期间,被折磨致精神失常,二零零七年十月丁国营从郑州监狱回家后,生活不能自理,睡在地上,天冷也不知往身上盖东西,家人端去饭有时也不知道吃,喊也不应, 还把尿桶里的尿往头上倒……

href=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213593.html> 专题:起诉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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