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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独占 台湾系统业者可跨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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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台湾的有线电视将有大变革!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研议多时的“有线广播电视法”草案昨天公布,消费者可分组付费或选购个别节目,且因业者将可跨区经营、建立竞争机制,收视费用可望因此降低。全案将召开公听会后,送行政院、立法院审查。

经营成本若下降 可望调费率

NCC发言人陈正仓表示,目前台湾区分为五十一个有线电视收视区、六十三家业者,一区一家业者的独占经营型态,常受用户批评,因此修法允许业者跨区域经营,甚至全国性,以建立竞争机制,客户群增加后,经营成本下降,可望反映在收视费用上。但业者总用户不得超过全台用户数三分之一,党政军则可间接投资十%。

公益频道方面,有线电视业者必须无偿提供一个以上公用频道,供政府机关播送公益性节目,此公用频道不得进行选举行销。业者还要规划一个地方台,播放跟地方民众利益相关的节目。

民营无线台数位化之后,频道数量约可扩增三倍,每家无线台必须提供一个频道为必载频道,这个频道为基本频道,不得另外收费,公共电视须全部必载。未来也将限制购物频道数量;至于限量几台,NCC还在研究中。

其次还有付费将多元化。NCC法务处副处长谢焕干表示,频道将区分为基本频道、付费频道、计次付费频道及锁码频道四类,基本频道指用户缴交基本费用即可收视的频道,非基本频道则需另外付费观看。由于数位化之后,电视可以进行双向互动,因此也允许业者推出加值服务。

很多人抱怨收看有线电视热门频道时,广告时间会突然冒出搬家公司、汽车宾馆、当铺广告,内容低俗还常常盖到节目内容,这次修法明文禁止,违者处十万至一百万罚锾。未来地方型态广告只能在系统台自制频道或购物频道播放。

电视业者普遍认为“管太多”

对于这份草案,电视业者普遍认为“管太多”。台湾有线电视产业发展协会理事长陈朝平表示,取消有线电视台插播地方广告的权利,忽略了地方媒体与地方经济的需求,业者将全力翻案,争取广告插播权利。

政大新闻系教授刘昌德表示,有线电视市场已经很固定,大概很难有新进业者愿意从头建置网路开发市场,NCC应该回到消费者端思考,让有线电视业者赚取的利润部分用于提升节目品质,也改变现有有线电视业者享有钜额利润结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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