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预售屋新制5月上路 主附建物计价不同

人气: 6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亦宸台湾台北报导)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内政部去年所修改之“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将于明(1)日起生效,主建物、附属建物(阳台、雨遮)及共有部分(楼梯、走廊),应分别列明面积及售价,让资讯更公开透明,但建商与消费者对于计价不同的基准与比例拿捏,看来各要费一番心思评估了。

现行房屋交易以建物登记面积作为计价基准,包括公设、阳台、雨遮等附属建物也可算入坪数计价,且与主建物均一价,常被认为是灌虚坪,甚至引发纠纷。于是监察院去年9月以内政部怠惰修法,给予建商“灌虚坪”机会,通过纠正。内政部在去年修法后,为给业者准备时间,订于今年5月1日生效。

现行规定“房屋面积误差在1%以内互不找补”,也就是说,若房屋完工后,实际测量坪数与契约上订定的误差值不管增加或减少,只要在1%内,就不须“多退少补”,但这部分却常引来纠纷,消费者常反应房屋实际面积比契约上订定较少,但在误差值1%内,所以建商也不会退钱。

但从明天开始,只要房屋面积与契约明定的面积有误差,就要“互相找补”,也就是若房屋实际面积比契约明订面积减少,建商必须退钱给消费者;反之,消费者要再付钱给建商。

新制中还规定,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的审阅期不得少于5天;另外,若买方逾期付款,原规定以“万分之5单利”计算的延迟利息,调降为“万分之2单利计算”。

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张钦民也提醒消费者,预售屋契约新制上路后,买房子前要注意以上的几点变动。对于预售屋契约新制,他表示:“当然也是好处,主建物、附属建物及公有面积分开计价,会让消费者比较清楚钱都花到哪,也不会让建商有机会‘灌虚坪’。”

只是他也指出:“政府若要做更好的话,应该要明确主建物和附属建物及共有面积的计价比例,最好能订个公式或基准。”这也是目前消费者买预售屋须要留意的地方。

若发现业者未落实主建物、附属建物、共有部分分开计价,消费者也可向消保官检举。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