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经理实用指南:加班的诸多问题

詹姆斯.路易斯博士(James P. Lew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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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诸多问题

碰到一天的时间有限,却有那么多事要做的时候,有时我们真希望一天能够多增加几个小时。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往往会要求员工加班。

许多组织都期望专业人员每周固定工作50~60小时。毕竟他们的薪水不低,因此我们希望花在他们身上的钱是值得的。

在这方面,我们又犯了因小失大的错误。根据研究显示,每当员工一连好几周,每周加班10~15小时,他们的生产力会滑落到和一周正常工作四十个小时一样,而犯错率却会上升,工厂的工作人员与知识工作者的情况都一样。

若是只加班一周,生产量的确可能会增加;但如果连续超时工作好几周,就会造成员工的疲乏,而疲乏则会造成绩效的低落。

基于这个理由,在规划专案时,为了达成原本预计完成的日期,而要求长期的超时工作,是很糟糕的做法。不只是生产力会快速滑落,甚至会发生意想不到的问题,而当员工的工作量已经达到极限时,你根本无法用加班来解决这些问题。

想了解加班的效应,请参考图15-2中的曲线。虽然图中所举的例子是营造工程,但是其他的工作类型也确实有类似的效应。

图15-3则显示当工地里有太多的工人时会造成的影响。虽然这张图看似只与营造工程有关,但是当你碰到部门的人手太多,办公桌、办公设备等等都不够用的问题时,又是怎样的情况呢?

我相信其影响是很类似的。这些因素全都是当我们想要加速完成多项专案时应该考虑到的。

不断更新的必要性

史蒂芬‧柯维(Stephen Covey)在他的《与成功有约》(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 中译本天下远见出版)一书中写道,有效率的人会花时间不断地更新,他们并不是一直埋首于工作中。

他以锯木做为比喻,假使你锯木头,锯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后,却从未停下来把锯齿磨利,锯齿会变钝,你也就无法像之前那么有效率了。过了一段时间后,常保锯子锐利的伐木者,所砍伐的数量往往要比一直不停砍伐的人来得多。

许多公司对待资本资源总是比人力资源好得多,这种奇怪的现象总是令我吃惊。当我还在念大学时,暑期曾在一间座落于一个旧棉纱厂的运输部门打过工,那些旧厂房都没有空调设备,而北卡罗莱纳州的7月份,室外的温度常常高达华氏95度(摄氏35度),而室内的温度则高达华氏100~105度(约摄氏37.8~40.6度)。不用说,在那么高的温度下,你根本无法快速地行动,否则就会中暑。

对于许多老旧的工厂而言,空调是根本不予考虑的,他们认为那太花钱了。然而,员工的速度简直可以媲美蜗牛了。我总认为,装设空调设备所增加的生产力足以抵销所花的成本,而且还绰绰有余。但我又知道什么?

随着电脑和数位控制机械装置的问世,如果温度太高,这些设备就会当机,结果你猜怎么着—这些设备必须安装在有空调的办公室中。

除此之外,在1960年代,一旦安装了电脑,连抽烟都会禁止。不过,却可以在同事旁边吞云吐雾。

我要传达的讯息很简单:想从最宝贵的资源—人—的身上获得最高的价值,就必须尽可能三不五时地为他把锯子磨利。这不只是立意良善人道主义的托辞,而是经营的基本常识!

资源调动的方法

请参见图15-4长条图的时程。活动A是一件要径任务。活动B的工作期限为三周,以及一周的浮时。活动C则是两周的工作期限、三周的浮时。

这些工作期限的订定基础是,由两位工作人员同时负责A这项活动,B活动和C活动则各由一位负责,而且每位工作人员都是全职参与每一项任务。然而,我们却只找到三位工作人员。很显然的,这表示这项工作无法照预订的时程完成。

请注意,在这个例子中,我所假设的是所谓的一般或共享资源。所谓的“一般资源”(generic resources)是指工作人员可以全都做一样的工作。

这在某些职业是有可能的,像是铅管工程、木工或电机配线等,但若是需要专业技术的职业往往就做不到,像是工程师、某些特定的机械师以及其他的专业人士。就专业人士的例子而言,你必须依据任务个别指派工作人员。我们会针对这类的情况做更进一步的探讨。

现在,假设你决定用人工的方式进行资源分配,以确保没有人会工作过量。你要如何着手?由于活动A正位于要径上,所以你可能会从指派两位同仁负责这个活动开始着手。我们知道,假如这项任务无法准时完成,整个专案就会一蹶不振,因此我们必须从这里着手。

这么一来,只剩一个人负责活动B和C。你所想到的办法可能是,指派这位工作人员各以一半的时间来进行这两项任务。

假使你真的这么做,那么这两项任务的工作期限都得延长一倍,这对活动C是行得通的,因为浮时够长,但是对于活动B,这个方法就行不通了。当然,假设时间是分配资源的一个线性函数,则时间增加一倍,在许多案例中,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由于更改工作期限似乎不可行,接下来你可能会问:“既然我需要另一位人手来帮忙,我何不干脆就多找一个人,把任务完成。”于是你请教公司中的权威人士,结果他们告诉你,你就只能有三个人手。你依然是陷入泥淖,动弹不得。

接下来,你可能会考虑到要指派哪一位人员负责活动B或是活动C,但到底哪一个比较适合呢?你或许会基于活动B的工作期限比活动C长,而指派他负责活动B。结果,选择活动B是正确的,选择的理由却是错的。

最应该考量的是每项任务的浮时长短。你之所以指派两个人负责活动A,就是因为它没有浮时。

最常见的分配资源法就叫做最短浮时(minimum-float)法则,也就是,依序把资源分派给浮时最短的任务,然后给浮时第二短的任务,以此类推,直到资源用尽为止。而那些具有浮时又没有资源的任务,就可以希望在不影响结案日的情况之下省略掉。

现在,在图15-4中,我们可以轻易地看出来,整个工作的运作相当顺利。由于活动C的浮时很充裕,因此可以先略过它直到活动B完成之后再开始,那时也就有足够的资源进行活动C了。

幸好,当活动C的浮时用尽时,活动B也完成了,如图15-5所示。请注意,由于活动C已没有浮时了,因此它位于要径上,在图15-5中是以黑色实心长条图显示。

当然,你也很明白这个例子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例子,在现实世界中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例子。

真实的状况是,在活动B还未完成之前,活动C的浮时已然用尽,而此时的你也已陷入困境。假使你再略过活动C,专案的结案日也会因此而延误了。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你该怎么办?

关键时间与关键资源

在前面的例子中,我们假设你并没有利用电脑的好处,而是用人工的方式分配资源;然而,这终究是不可行的。当任务与资源的数量越来越多时,要解决过度使用资源的问题会变得非常困难,此时只有电脑能够解决。

因此电脑必须设定好调动资源的程式,而最常见的分配法则(有时又称为启发式分配法则),就是我们在前面的例子中所运用的最短浮时的原则。

此外,电脑必须设定程式,来进行以关键时间为重或是以关键资源为重的调动。若是以关键时间为重,一旦某项任务的浮时用尽,电脑就会停止为此一任务进行排程,因为如此一来将会错失专案的结案日。

发生这种状况时,你必须另想办法处理剩下的过度使用资源的问题。像是要求工作人员加班,进行短暂的加速冲刺以解决问题,因为要求工作人员加班就等于是为专案增加资源。@(本文结束)

摘编自 《专案管理圣经︰怎样运用9大知识领域、5大程序成功完成专案》 脸谱出版社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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