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扁案被告 二审判刑均减轻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安芷娴台北11日电)扁家4大案今天二审宣判,除前总统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由一审无期徒刑,获改判为20年外,包括子媳陈致中、黄睿靓夫妇、亲信马永成等人,刑度皆获减轻。

扁珍等人因分别在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前101董事长陈敏薰给款扁家买官等案被控贪污、洗钱,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审,判扁珍2人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其余10名被告分遭判刑20年到3个月不等;前总统府专员陈镇慧获判免刑。

扁家子媳陈致中、黄睿靓夫妇所犯洗钱罪,陈致中部分由一审的2年6月减为1年2月,黄睿靓则由1年8 月、缓刑5年,减为有期徒刑1年、缓刑4年。

前总统府专员陈镇慧,一审原认定她共犯贪污国务费,但因协助检方调查,获判免刑;二审改认定她仅构成伪造文书,但不适用免刑,因而将她改判1年2月,减刑为7月,但给予缓刑2年。

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与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刑度则由原审有期徒刑20年、16年,略减为11 年6月与12年6月。

在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等案被控行、收贿的前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刑度由一审的6年减为2年,并获5年缓刑;扁家友人蔡铭哲由原审2年、缓刑5年,减为1年7月,缓刑3年;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则由一审判刑3个月,改为免刑。

另外,被控为扁珍洗钱的吴淑珍兄嫂吴景茂、陈俊英夫妇,因二审时撤回上诉,将维持一审判刑的2年、缓刑5年;扁家友人蔡铭杰一审被判2年、缓刑5年,但他当时没有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