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官为妻维权遭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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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7日电)中国大陆很多弱势民众因为无依要靠人维权,最近湖北省1名法官冯缤却因为妻子遭不当辞退出面为另一半维权,结果被法院免职。有大陆民众视他的遭遇为中国法律的悲哀。

中国青年报报导,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免除冯缤助理审判员的职务。

6月间,他因为妻子的劳动纠纷案件再审申请迟迟得不到回复,一连3天身穿法官服、胸佩国徽,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的警戒线外,手举一个大大的“冤”字牌“上访”,不料最后自己也丢了工作。

有人将冯缤的遭遇视为法律的悲哀;也有人认为,冯缤的“执拗”表现了他对法律的信仰,值得肯定。

两年来,冯缤走过相当坎坷的依法维权路。妻子胡敏和冯缤同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属于后勤人员。2008年,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清退“临时人员”为名,要求胡敏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

胡敏及家人认为,作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唯一工作了10年的后勤工人,按当年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应当成为法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合同两年一签、随时可能无工可做的劳务派遣工。

但法院方面没有理会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她的工作。

冯缤认为,法院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因此亲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将自己的工作单位孝感中院告上法院。

诉讼之路并不容易,案子迟迟不能立案。无奈下,冯缤身穿法官服,胸前别着法院的徽章,到湖北省高院门口上访。但接连多日,没有人正式接待他。

绝望的冯缤开始堵门,见车出来就用头往上撞,最后才等到案件开庭的传票。他曾感叹,“开庭简直是我拿命拼来的”。

案件一审虽然认可了胡敏与孝感中院10年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但没有判决孝感中院和胡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要求孝感中院补齐胡敏10年的社会保险金。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另行判决孝感中院补偿胡敏人民币6000元。

冯缤不服判决,去年10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启动再审程序。申请再审的资料提交已过大半年,早就超过3个月的期限,冯缤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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