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律师辩护福州市公安局长被控“渎职”

【大纪元2011年0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孟飞综合报导)受法轮功学员王永金家属委托办案的北京律师谢燕益,最近因在正常办案过程中,屡遭福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阻挠查阅案卷,致使其工作无法继续进展,谢燕益在多方交涉无果下,近日以“渎职罪”对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王鑫等六人提出书面控告。

福州市公安局违法阻律师查阅案卷

谢燕益律师的委托人王永金,今年三十七岁,原是福建武警指挥学校的一名教官,古汉语研究生毕业的他文笔出众。因不放弃法轮功信仰遭遇非法劳教后被原单位开除;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王永金再次被福州市国保大队周迅、林文强等人绑架,关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面临判刑。

王永金的家属委托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但律师要求阅卷和会见王永金的过程中,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以‘福州市公安局不许’为由拒绝。律师依法向驻所检察室提出要求检察并纠正这一违法行为,又遭到福州市检察院指使不准受理律师提出的检察要求。后来,律师又以‘快件’向福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发出要求纠错函,均未得到回复。

谢律师在控告信中描述了办此案的经历

十二月九日,谢律师到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要求查阅案卷,被助理检察官陈俊云以‘需侦办人员同意’为由拒绝,之后,律师前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王永金,在等待安排会见的过程中,狱警向律师出示了一份王永金所谓不请律师的声明,并拒绝安排会见。

谢律师找到所长刘进生和驻所检察室主任高庆生等人交涉此事。他从法律角度和他们讲述了‘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剥夺当事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剥夺律师执业权利是违法行为’,但是刘进生等都表示会依法办事,并汇报上级和多方协调。

次日,谢律师被告知不能会见,而且,市检察院领导指示对律师的投诉不进行检察。当日下午,律师找到福州市公安局纪检、督察两个部门投诉此事,并要求接待的工作人员将投诉情况记录在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律师以‘渎职罪’控告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等

十四日,谢律师专门致函公安局长王鑫和检察长陈承平,要求他们履行法定职责,紧急纠正违法行为。在要求纠正违法行为函中,律师列举了在他代理的王永金案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叶巧明案中,发生的一系列异常、违法情形:

“十二月九日,查阅案卷的要求被拒绝后, 本辩护人下午再次来到仓山区检察院要求阅卷时进一步从陈俊云检察官处了解到,当日上午,侦办人员已将‘提押证’借出。该案业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负责又不属于补充侦查情形,侦查机关此时提讯被告人于法无据,出借提押证属违法行为;另侦办人员在得知本辩护人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的消息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提讯被告人,意欲何为?”

当看守机关以‘王永金所谓不请律师的声明’拒绝安排会面后,谢律师联想到在二零零九年二月至四月间,办理‘法轮功学员叶巧明案’时,主审法官蔡文建曾向其提交过一份声明,该声明内容与王永金的所谓声明如出一辙(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与律师的委托关系。)。后据当事人叶巧明证实,自己的声明是在福州市国保等拿其孩子相要挟的情况下,叶巧明不得已被迫做出的。

谢律师提出‘既然司法机关欲以刑事司法方式追诉被告人,那么就理应遵守刑事诉讼规则,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权。有关方面如此煞费苦心、 不惜协调调动各方,搞小动作阻止律师介入实在令人费解!’

十二月九日,王永金家属接到公安局国保电话威胁称‘家属请律师对王永金没什么好处’云云。

十二月二十三日,谢律师再次找到仓山区检察院陈俊云检察官要求阅卷,再一次遭到拒绝。

最后,在多方交涉无果下,于十二月二十五日,谢律师就自己被剥夺为当事人辩护权一事,向福建省检察院当面递交控告函,对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王鑫等六名相关责任人提出控告。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面临判刑的王永金此次被抓原因是曾帮福建师大职工叶巧明聘请律师,并通知了三十多人参加庭审旁听而遭当局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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