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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投保妇女险 5大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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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君蔚台北8日电)今天是妇女节,金管会提醒,投保妇女险,除注意保障及给付内容、除外项目外,应注意投保年龄上限、是否为另搭主约才可购买的附约,以及等待期发生的保险事故将无法获理赔。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市面上推出的医疗险,除特定的怀孕相关疾病、医疗行为所必要的流产及剖腹产外,多会将怀孕、流产或分娩及其并发症排除,不予承保。

金管会指出,部分保险公司特别为女性设计的妇女险,与一般寿险、健康险不同之处为保障范围涵盖女性特有或常见疾病,例如红斑性狼疮、乳房重建手术、怀孕期间特定并发症、特定妇科手术、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有的甚至包含生育保险金及婴儿先天残缺。

金管会提醒,趁着一年一度国际妇女节,辛苦的妇女别忘了定期检视自身保险保障缺口,除了从一般的人寿、伤害或年金保险中获得需要的保障外,也可适时投保专为女性设计的保险商品,获得更完善保障。

金管会表示,投保前应注意5大事项,首先是保障内容及给付条件,应确实了解是否为自身所需;其次,保单为主约或附约,有些商品以附约型态销售,需搭配主约才能购买;第三,除外责任,也就是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的项目。

再者,关于投保限制,一般妇女险多订有投保年龄上限,而且如已怀孕,妊娠周数也是保险公司列为考量是否承保的一大因素。

最后,等待期间因保障项目不同,通常会订有30日至90日不等的等待期,被保险人于这段期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负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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