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华人躲避抓捕受伤 申请赔偿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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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28日讯】(大纪元韩国记者站报导)韩国法务部搜查非法滞留者的过程中,来自中国的孙某逃跑时坠落摔伤,历时一年的法律诉讼后,要求产灾赔偿的孙某最终败诉。

2009年2月11日中午,在韩国某单位出勤不到一天的孙某去食堂吃中午饭的时候,恰遇出入境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抓捕非法居留者。

当时孙某的朝鲜族组长(姓任)告诉孙某“快逃跑”。 孙某听到喊声后在逃跑的过程中从三楼坠落,导致左臂和腰骨骨折、满脸伤痕、头破血流,并造成脑震荡。

孙某申请疗养,但是“勤劳福祉工团”认为逃跑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属于私人行为,不属于业主提供的设施管理不当引起的事故,并否决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后提出了诉讼。

审理该案的首尔行政法院审判长金永植,提出了非法居留者在逃避搜查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的产灾认可标准。他说:“非法滞留者为躲避搜捕过程中发生事故,不属于产灾范围。”这是他指出的普遍的原则。另外,如果“业主指使逃跑”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这属于业主管理下的产灾,属于产灾保险范围。

法院据此认为,“孙某出勤第二天发生的事故,公司方不知道孙某是非法居留者”,“中国同胞为了帮助孙某的情况下,喊孙某逃跑,而不是公司指使孙某逃跑的,所以不能认为这是产灾保险适用的范围。” 尽管指使孙某逃跑的任某是单位中层管理者,但法院判定这是私人的指使,因此公司方面不承担责任。

对此,韩国“全国产业灾害人总协会首尔协会”会长柳在三日前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在现场受伤者不论是合法还是非法身份,都应该申请产灾。据我所知,有一个案例与这个案子性质相同,原告最终上诉至大法院,并且获得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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