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法律:移民部长可取消难民永居权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2011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悉尼记者站报导)澳大利亚国会参议院通过了一项有关难民的新法律,给予移民部长有权拒绝或者吊销在拘留期间犯有刑事罪行的寻求庇护者在澳大利亚定居的签证。

据澳洲广播电台消息,澳参议院最近通过的新法律使移民部长具有取消难民永居权的权利,在参院辩论时,绿党参议员汉森-杨批评了这项立法,称这是一项 “骇人听闻的立法”。

圣诞岛和纽省维拉伍德移民拘留中心今年初时曾发生暴动,造成国家财产包括拘留中心设施和建筑的毁坏,国会众议院因此在5月通过了上述立法。

汉森-杨说这项修正案剥夺了法庭审理的权利,把决定权交给了移民部长一人。

她说,“这项立法只是惩罚人,惩罚那些容易受到伤害的人。由于他们的处境他们将受到双重的惩罚。”

汉森-杨表示,这项新法案是没有必要的,她说:“现行的移民法已经允许移民部长可以在目前实施的申请人品行评估中以授权方式或者亲自介入决定是否使用部长特批权限。”

她在参议院发表讲话时说:“当我们开始玩弄我们的法律,认为一位部长应该高于我们的法庭时,我们已经出了问题了。” 她强调,那些已经犯罪的难民应该可以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

她说,“政府必须认真考虑一个问题,在削弱我们的基本法律制度,司法公正,民主法制体系的原则以及我们的国际义务方面他们还要走多远。”

这项2011年有关加强申请人品行评估和其他法规的移民修正案草案现已经呈请批准。

相关新闻
东帝汶难民中心计划落空 澳政府另辟蹊径
遏止海上难民潮   澳洲外销难民
大赦国际指责澳洲政府人权领导无方
移民部长称最新截获的船民将被送离澳洲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