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 民众认为是下策

【大纪元2012年01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敬一报导)岁末年初,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称对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举报线索设定了奖励,奖金最高30万元。

《南方都市报》报导,《办法》规定,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300元,最高30万元。民众表示,政府出食品安全奖励是无能、无力的下策之举。

“百姓需要食品安全 不是举报奖励”

广州黄埔区从事市场管理工作的李先生对大纪元表示,老百姓最深恶痛绝的地沟油,由暗到明十多年,现在泛滥成灾,除了享受特供的政府官员以外,中国人都难逃地沟油之害。

2011年,大陆屡曝地沟油大案,已经形成黑色产业链曝光,甚至有正规粮油企业参与制售。官方数据称,去年全国曝出地沟油案件128起,涉案油品6万余吨,涉及28个省份。

李先生认为,老百姓最需要的是食品安全,而不是举报奖励。政府设层层管理机构,所有的社会问题最终却要靠老百姓自己解决、靠民众举报解决,“广州出台的食品安全奖励办法是政府部门无能、无力的下策之举。”

毒食品触目惊心

南京市民刘先生表示,南京人的生活习惯,每天早晨喝奶,午餐有肉。“现在三聚氰胺奶粉超标,圣元怀疑致婴儿性早熟,多种‘洋奶粉’被曝国外无名,蒙牛发现致癌物,卫岗乳业被曝光奶瓶中有蛆虫,这样的奶粉谁还敢喝?肉也不敢吃,都是瘦肉精。”

大陆官媒报导,2011年中国查获“瘦肉精”非法产销网络案件125起,各地因“瘦肉精”引起的食物中毒案件不断发生。上海曾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而“罪魁祸首”居然是一批具有合法检疫证明的猪肉及猪内脏。

大陆《每周质量报告》称,2011年初,全国有不少地方还在违法使用“瘦肉精”,而且使用方式更隐蔽,使用程度上更严重,甚至还涉及一些知名企业。

《东方网》报导称,中国55种有毒食品比三鹿奶粉更令人触目惊心。

有奖举报早有先例 民众认为只是作秀

有奖举报并不新鲜,《羊城晚报》报导称,广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前也有有奖举报制度,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程度参差,举报受理和奖励范围有缺陷,且举报奖励管理各自为政。

其它省市也曾推出类似规定,北京在2004年就制定了食品安全的举报奖励办法,当时最高奖1万元,2007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最高为5万元;湖南省也曾试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海南省也已经推出对食品安全问题举报的奖励,最高奖金5万元。

《新京报》报导,面对实打实的举报证据,监管部门百般推诿,“不查处、不奖励”,暴露了对食品安全及消费者权益的漠视,更让人怀疑监管方与企业存在某种利益纠结。

民众认为,有规定而不奖励,令制度的严肃性荡然无存。制度只有“掷地有声”,方能发挥威力。曾有举报人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一次次冷遇,这不禁令人怀疑,有奖举报制度是否只是一场作秀,或者根本就是一纸空文。

(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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