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齐光涉骗租津案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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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道)前发展局长麦齐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涉嫌诈骗政府租金津贴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提堂,辩方律师要求将案件押后,法官同意押后至下月18日再提堂。

麦齐光和曾景文昨晨分别抵达湾仔区域法院应讯。麦齐光在律师陪同下,在审讯后离开区域法院。他表示,官司现交由律师处理,不评论胜算;而曾景文离开时没有回答记者提问。

曾景文的代表律师昨日在庭上称,需要更多时间处理由控方提交104项不会呈堂的资料,要求将案件押后。控方及麦齐光的代表律师亦同意案件押后到下个月18日再提堂,两人获准以原有条件,各以5万元保释。

现年62岁的麦齐光与57岁的曾景文,被控在1985年至1990年间,各自购入北角城市花园一单位,互租予对方,借此诈骗租津,分别涉款26万及44.5万元。两人同被控1项串谋诈骗香港政府罪,麦另被控2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曾亦被控3项相类罪名。这是继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被控贪污后,近年第二宗高官卷入廉政案件。

事件在今年7月初被揭发,廉署同月12日将两人拘捕,同日,上任12日发展局局长的麦齐光便辞去职位。两人的妻子亦涉案,但已获廉署撤销担保,免遭起诉。控方提交的证人名单上有45人,包括政府官员,2名被告的同学以及当年负责买卖楼宇的律师楼职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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