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取消非法使用死囚器官为何不是五分钟?

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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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25日讯】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3月22日召开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会议上称,中国将在三到五年内取消从死囚身上移植器官的做法,其主要原因是死囚不如普通民众健康,同时将鼓励更多公民捐赠器官。这是继其在日前两会期间坦承死囚器官是中国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后的又一次表态。只是人们不免要追问:为何取消非法使用死囚器官要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为何不能是三到五分钟?难道取消的原因真如其所言?

记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听一个在公安系统的亲戚说过这样一件事。某地公安系统内一个有些背景的警察,因肾坏死,需要换肾,所以就联系了当地监狱,后与一名死刑犯配型成功。据说,行刑时旁边就停着救护车,在死刑犯并未咽气前,就将其器官摘除,然后火速送到医院进行移植。这个警察先后进行了三次移植手术,过程都是如此。

当时闻此恶行的我,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死刑犯同意移植器官了吗?在一个人还活着就摘除器官,这是怎样的残忍啊!前些年,当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被曝光后,在无数人还在质疑之际,我就已深信不疑了,因为我早已知道,以中共的暴虐,这样早就存在的恶行不仅可以发生在死刑犯身上,同样也可以发生在被中共打压的法轮功学员身上。

如今,中共某些高层迫于压力被迫承认中国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是死囚犯(见前文《器官移植会·百度解禁敏感词·中共内斗》),并承诺三到五年内取消这种做法,而且建立如同西方国家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看似坦诚,并诚心诚意“悔改”,但其却并没有解除人们的疑问。

人们不禁要追问:是什么原因造成取消非法使用死囚器官要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既然公开承认了死囚不如普通民众健康,器官移植长期存活率,既然默认了这种一直被国际社会所指责的做法不人道,那就更应该及早取消,避免给病人造成伤害。要知道,在被允许这样恶行继续存在的三到五年中,不仅死刑犯的权利继续被践踏,而且病人的知情权也同样被漠视。

人们还要追问:大量证据目前表明,用于器官移植的供体中还有因信仰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邪恶之徒以及很多被其灌输邪恶观念的医务人员看来,法轮功学员与死刑犯等同,因此器官被摘除并无不妥。这是否意味着,如果要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取消非法使用死囚器官,在这期间,还将有多少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残杀?

曾被评为科技界最有影响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的国际知名专家、美国宾夕法利亚大学生物伦理学的中心主任卡普兰(Arthur Caplan)教授,日前在美国费城医学院的演讲中就斩钉截铁地表示,依靠死刑犯获取器官的行为应该在三到五分钟而非三到五年来改变。

卡普兰教授认为,中共“为需求而杀人”的活摘器官系统令人厌恶。为何要在三到五分钟内改变这个系统,是因为中国获死罪的原因很多。在中国,犯人可以是政治异见者、精神信仰异见者、轻度违法者或者完全不该治罪者,而每年被处死的人中很可能连罪犯都不是,只是因为需要其器官而被杀。然而,这样的惨剧在中国年复一年的上演着,国际社会却缺乏必要的谴责,这是因为人们不愿得罪中共。而容忍这样的情况再存在五年,时间太长了。

的确,对于刚刚拿下薄熙来、周永康的胡温而言,如果在自身掌握大局的情况下,还容忍这样的恶行继续存在下去,无疑要承担相关罪责,无疑将自己与犯下如此滔天罪行的江泽民、周永康绑在了一起,这是胡温拿下薄周的初衷吗?如果胡温是真心想撇清自己与这样亘古未有的罪行毫无关联,那就不妨让这个时间表缩短到三分钟、五分钟,让这样令人发指的罪恶尽快在中国、在世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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