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法院异化律师 是为自己枉法解围

玉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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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28日讯】预计从明年1月1号起施行的新刑诉法,在今年3月通过修正案后,最高法院起草了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对第249和250两条作了司法解释,法院如果认定律师“闹庭”(违反法庭秩序),即有权禁止该律师出庭可达一年,并严禁诉讼参与人在网上直播庭审内容。该意见稿24日曝光后,引起律师界强烈反弹。

依法律常识看,第一,该规定明显违背《律师法》。有权对律师进行行政处罚的是司法行政机关,而不是法院,也就是说,现行法律还没授予法院这项权力。第二,这又是一例越权立法,最高法院再次取代人大立法。因为过去“两高”(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并非法律,却历来做为法院审判的法律依据的行为已属违法,所以对刑诉第249和250的司法解释实际上是变相的立法。

明眼人都看得出这两条司法解释是冲维权律师去的。本月初,人民日报的文章将维权律师列为“干扰中国崛起”的“新黑五类”之首,舆论界认为这是加强对律师打压的信号。由于越来越多的律师站出来为受迫害的公民伸张正义,特别是为受政治迫害的异议人士和法轮功群体维权,使之成为法律界的维权主力。法院面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维权律师们,想要绕过去枉法审判,似乎不那么容易。所以法庭上的维权律师,成了法官枉法判决的最大障碍,清除它们是枉法必须的当务之急。对这次“法院惩处律师”,维权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真正意图是以打压手段令律师‘屈服’配合审案。”

现在网上每天都能见到枉法判决的案子。曝光出来的庭审情况,往往一边是辩护律师的慷慨陈词,词严义正;一边是法官检察官的理屈词穷,胡说八道。法官、检察官狼狈不堪的庭审场面,连在旁听席上充数的警察都禁不住发出嘘声和嘲笑。这样的审判,让坐在上面的法官不比下面戴镣铐的嫌犯轻松多少。面对民众日益觉醒的维权意识和越来越多敢于挺身而出的维权律师,法院的压力随之加大。法庭上的法官真的招架不住了!据法院系统的人说,没人爱干这类“挨骂的活”,尤其法轮功的案子,他们骂:“是六一零那帮鬼催着,烦死人!”很多法官确实在硬着头皮干,更别说良心尚存的法官。

纵观看来,惩处的新规定与其说是给维权律师无端加锁,消减律师的职能权利,倒不如说是法院在私自扩大公权。原因是法院系统运作不下去了,逼迫得上面给法官“开禁”解围……为督促法官咬牙披挂上阵,给法官配备了打律师的这根棍子。强制律师“被听话”。如果律师不配合,那“闹庭”说辞便有了用处,就有权把他逐出法庭,取消诉讼资格。如法官还不解气,或心有余悸,可以勒令律师一年停业,罚他们去喝西北风。

这条恶法是在警告律师不要和检方真搞什么抗辩,佯装辩护,做做样子,走走过场就ok了。像谷开来案的御用律师那样,不多嘴,不闹事,默契配合。试想一下,在把律师变为“聋子的耳朵——摆设”,解除了律师的功能,刑事诉讼中控、辩、审三方的对抗构架就倾斜了。剔除律师的法律监督,管你刑法刑诉,哪条哪款,公检法三机关为一家人。政治案件按长官意志判,有权钱交易的案件按趋利避害断,枉法判决畅通无阻,中国会很快冤狱遍地,冤假错案满天飞。中国倒退回文革没有律师制度的毛时代,并非臆想。

中国律师的政治地位不但不高,现在竟被当局视为“异己”势力。律师执业环境恶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本不完善,现在再添加打击律师的恶法,无疑是雪上加霜。律师已然面临刑事辩护中的“四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会见被告难、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难。现在再加一大难,当庭的辩护意见如果不符合法官意愿,律师连发言权都没有了,更不用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这使律师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中国法制受到严重践踏!

一个需要律师为自己维权的司法环境,绝不是法治环境!法院处罚律师的新规定,不但表明了中国法制的大倒退,还反应出,中共已经处于一种覆灭前没有章法、饥不择食的慌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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