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氏诈骗?唐炜臻上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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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高云林综合报导)涉嫌以“庞氏骗局”手法欺诈及从事非法证券交易的唐炜臻,9月10日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出庭自辩,法庭为其安排了中文翻译并聘请律师说明法律程序。审讯于本周四正式开始,预计将持续五至六个星期。
  
据多伦多星报报导,自称“华人巴菲特”的投资顾问唐炜臻早前申请法律援助被拒后,选择自行出庭辩护。法院聘请了汉密尔顿的律师Peter Boushy为他说明法律程序,并为其安排了一名中文翻译。
  
该案检控官表示,唐炜臻对投资人称,他把基金投入股市、外汇市场、期货、华尔街共同基金,以及中国和香港股市,每人的最低投资金额为15万加元或美元。唐炜臻声称,他的目标是每周获利1%。
  
安省证监会指称,唐涉嫌通过他创立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 (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而令超过100名投资人被骗走3,000万元。安省证监会称,有证据证明,2007年海外华人基金公司损失约 1,500 万元。
  
有投资者想退出唐炜臻的基金令他身陷官司,根据法庭文件,唐告诉投资者说,他没有足够的现金,因为他把他们的钱付给了其他投资者。
  
唐坚持自己是无辜的,并否认他涉嫌使用“庞氏骗局”手法。所谓“庞氏骗局”,即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唐炜臻辩称,在经济衰退期间,他的公司的对冲基金交易损失小于20%,比起其他投资者要少的多。
  
审讯预计于本周四正式开始,将有多达十几名证人出席庭审,包括前投资者、安省证监会和警方调查人员。
  
安省法院(Ontario Court of Justice)法官欧马瑞(Alfred O’Marra)表示,预计审判将持续五到六个星期。
  
如果唐炜臻被控罪名成立,可能面临五年以下的监禁及最高可达500万的罚款。
  
唐炜臻自称“每周1%回报之王”,在多伦多华人社区颇为高调。2009年3月,鉴于他本人及其所属系列公司涉嫌违反安省证券投资法,安省证监会发出临时禁令,唐炜臻本人及其所属公司必须暂时停止进行任何证券交易。
  
2009年底唐回去中国数周,回来后被逮捕,他的理发师曾出15万元为他保释。唐炜臻还参与2010年市长竞选,声称自己是市政厅反腐斗争的正确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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