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地产业界:即将出台新规恐毁拍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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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谢如慧编译报导)南澳消费者事务厅长劳(John Rau)正在酝酿在年底前出台物业拍卖的新法规,要求拍卖底价高出市场指示价的幅度不得超过10%。政府称此举意在让拍卖流程更加透明,但业内人士担心,这种做法无异于泄露底价,不仅破坏了整个拍卖机制,而且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拍卖物业的市场价格被卖家人为抬高。

根据阿德雷德时事信息网的报导,计划中的新法规将对拍卖物业的底价,即卖家必须接受的售价做出明确规定:要求所设底价的溢价幅度,与物业首次挂牌指示性价格相比,不得超过10%。例如,一套房子在市场挂牌的标示价格是40万澳元,如果在几周后举行拍卖,那么意向买家会很清楚底价不会超过44万。换言之,尽管买家可以开出更高的价格,但他们知道卖家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是44万。

代理消费者事务厅长康隆(Patrick Conlon)表示,新法规对买家来说是个好消息。他说:“政府计划实施新法规杜绝误导性和不现实的拍卖价格。这将确保潜在买家在拍卖前对底价有一个合理的参考值。”他还提到,现行法律没有对底价设定作出任何约束,因此拍卖底价和市场挂牌价之间没有关联性。

但业内人士对此持保留态度。他们认为新法存在缺陷,因为在物业成交之前,没有人知道物业的真实价格,而这正是拍卖机制的核心。此外,目前的法律规定足以保护消费者避免因“低价诱饵策略”,即挂牌价远远低于卖家可接受售价,而遭受损失。

知名地产中介布洛克(Michael Brock)和布斯(Bernard Booth)近日公开警告新法将会毁掉拍卖机制。布洛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人们参加拍卖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对普遍的估价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如果底价在拍卖前3个星期物业挂牌时就向市场透底,但这个时候没有人确切了解有多少人对物业感兴趣,那么就可能降低市场对物业的期望,卖家会因此遭受损失。”他特别提到,如果卖家在拍卖之前发现有很多人对物业感兴趣,应该有权利提高底价,但在新法规下没有这样的机会。

布洛克警告说,新法还可能促使卖家为了被低底价套住,人为地抬高市场挂牌价,但这会导致买家却步。另一个可能的后果是,卖家为了规避底价规定,放弃公开拍卖,转而通过私下销售,邀请潜在买家提交意向书。这样做,卖家或中介有机会假称其他意向卖家已经报了更高的价格,达到抬高物业价格的目的。他说:“在拍卖会上,一切都是公开透明的,市场决定价格。而在新法规下,买卖双方都会避开拍卖,这就毁坏了拍卖机制。”

地产中介LJ Hooker的施怀特(Richard Thwaites)担心,新法规将损害卖家利益。“如果买家已经知道底价高于挂牌价的幅度不超过10%,那么谁会愿意出更高的价格呢?”

南澳房协主席乔顿(Greg Troughton)也表示,预先知道底价会给拍卖过程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如果卖家知道无论市场兴趣多高,成交价都不会超过底价太多,这可能促使他们以高价挂牌,结果造成物业无人问津。

政府回应业界批评称,意向买家在拍卖前应该对底价有一个合理的预期。据说很多意向买家投诉抱怨他们在拍卖前支付了不少费用,包括建筑检测等,结果却发现底价远远高出市场挂牌价。此外,新法规和现行法规相比,对违规的处理更加简单,摒弃了冗长的法律申辩。

新法规的公共征询已经在7月26日结束,政府正在审议公众反馈,计划在年底前正式推出。反对党正在征求公共意见以决定是否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陈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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