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跨国公司高管L-1A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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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2月05日讯】(纽约讯)因为投资移民(EB-5)存在的风险,而且占用的资金较多(最少50万),所以很多华人希望通过L-1A签证,以跨国公司高管的身份来美国并申请绿卡。《法律.移民》专刊请李晶婷律师解读L-1A签证的要求、适用情况以及需要注意的事情。

办L-1A签证的基本要求

L-1A签证是给跨国公司高管提供的,顾名思义,申请人应当来源于美国境外的一个母公司。对于母公司的资质,美国政府没有硬性的规定。不过根据李晶婷律师的经验,要想顺利办理L-1A,母公司要已经成立了一段时间,而且经营状况良好,因为是跨国公司,所以也要求公司有一定规模,这主要看年营业额、盈利额、雇员数量等。

除了要有母公司以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几个条件:一是在美国有一个分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要和母公司类似,比如在中国生产丝绸,在美国做丝绸贸易。二是拿L-1A签证的人,在过去三年内要在母公司至少工作了1年,而且是担任高管,需提供工资表作为证明。

在申请了L-1A签证来了美国以后一年后,再申请绿卡,这个过程中对于美国分公司的经营状况、雇人的情况也有一些要求,而且申请绿卡比申请L-A1签证更关键。关于L-1A签证申请绿卡的详细要求,建议向律师进一步咨询。

什么人适合办L1A签证?

李律师表示,EB-5和L-1A是两种不同的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是最重要的。那么,什么样的华人最适合办L-1A签证呢?李律师说:“真心打算在美国开展业务的人最适合办L-1”,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同时获得一个身份,这是最好的。如果仅仅是为了获得身份,L-1A签证办下来以后再申请绿卡这个环节会很难,所以不建议只为了身份申请L-1A签证。

李晶婷律师的客户陈先生,在国内的服装厂在四个地方有服装厂,雇佣了上千人。陈先生公司的产品本来就在美国销售,因为扩展业务需要,他最近在纽约的时装区设了办公室,雇佣了中层管理和销售人员。目前,陈先生全家已经拿到绿卡,陈先生负责管理国内的公司,陈先生的孩子在美国管理这边的销售公司。

办L1A签证的注意事项

李晶婷律师在办理L1A签证上有丰富的经验,根据以往案件的情况,李律师对于想申请L1A签证的华人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要早准备。如果准备移民,就要开始收集一些资料,需要哪些材料、材料如何准备,建议咨询律师。因为有些材料(如母公司报税等文件)如果发现不合格,是无法更换的,最后会影响申请。

二是不要办加急。L1签证正常需要4个月,加急是15天。虽然加急能够更快,但李律师建议不要加急,除非自己所在的公司是很大的跨国公司。因为如果是小公司加急的话,如果审不完,当事人的申请往往会被拒绝或被要求提供个多证据。

三是建议在国内等结果。李律师建议华人,要在国内耐心等待结果,不要申请B1(商务旅游签证)来美国等,因为B1只给半年的时间,申请B1延期也要3个月才能办下来。万一B1签证快要过期时结果还没有下来,又要再回国。

四是要实实在在经营。美国的分公司要雇人、要经营,简单地说,“国内有企业,国外要雇人”是最起码的要求。而且,拿L-1A签证的人工资要和高管的身份相符。

如果你想办L1A签证,或者想移民美国,可以致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李律师咨询,事务所会在当天回复你的咨询。李晶婷律师表示,事务所以诚待人,客人来到事务所以后,律师会问清楚案子的基本情况,确实能做下来的案子才会接,不会轻易承诺耽误客人的案件。而且,凡是到事务所的案子,都是由律师亲自受理。◇

◆李晶婷律师事务所
电话:646-318-6575
Email:info@jlifirm.com
地址:1120 Ave. of the Americas, Floor 4, NY 10036(曼哈顿美洲大道1120号4楼)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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