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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宕处置病患死 医院医师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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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8日电)张姓男子车祸后至医院急诊,却因医师延宕处置导致死亡。张男家属请求赔偿。最高法院日前判医院医师连带赔偿306万余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张姓男子于民国91年4月间因车祸被送至高雄市一家医院急诊。期间,张男多次反映左上腹疼痛,2日后转院因腹膜炎并发败血症死亡。

张男的家属控诉,张男已多次反映腹部疼痛,主治医师曾姓男子却未即时妥善处置,导致张男转院后仍不治,请求曾男与医院连带赔偿殡葬费、精神慰抚金等。

曾男主张,他并非被害人的主治医师,医疗行为也无过失。又本件是因为被害人坚持转院后,另家医院处置不当才发生死亡结果。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认为,曾男查房、指示护理人员、开立医嘱、进行医疗处置、填具病历摘要等,是被害人的主治医师,且具胸腔外科的专业医师资格。

法院认为,被害人曾多次反映腹部不适、胃痛、腹胀等,曾男未发现被害人空肠破裂,仅消极置放胃管、禁食、减压等,延宕治疗时机,有过失,判他与医院连带赔偿张男家属新台币306万余元。

全案经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最高法院陆续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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