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秘密判刑

【大纪元2013年06月02日讯】2013年4月4日,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法院对9名法轮功学员做出非法判决后,法轮功学员提出上诉。5月份,本溪市中级法院秘密非法开庭,于5月28日把她们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

明慧网2013年6月1日报导称,本溪市中级法院二审没有通知任何人的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开庭,非法判处9名法轮功学员3到7年半的刑期。她们是:张丽,7年半;张会双,5年;路斌,4年;潘广杰(张丽家属),3年;李俊英,5年;宋文芝,3年;任桂芝,4年;高配琴,3年半;全淑华,3年。

9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绑架与开庭 律师团称中共当局非法

这9名法轮功学员是于2012年8月30日,被本溪市国保大队伙同溪湖区分局非法抓捕的。其中张会双女士因坚持信仰法轮功,遭恶党人员长期迫害,曾被当地看守所恶人野蛮灌食、抻刑折磨、注射不明药物,造成生活无法自理;她还曾两次被劫入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2012年12月19日上午9时,本溪市溪湖区法院对这9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每家只允许2名家属到庭旁听,禁止任何普通公民到庭旁听,把他们都拦在了大铁门外,门内有4、5个警察把守。旁听席除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允许旁听外,其余均安排给指定的便衣,座位的两侧过道分别站着10多个法警。

此次开庭从早上9时一直进行到晚上8时,历时长达11个小时。庭审期间,9名法轮功学员的5位律师据理力争,为其进行无罪辩护。律师团指出,中共的非法绑架与开庭审判是一起严重的蓄谋已久的、人为拼凑的、陷害好人的案件,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对法轮功学员处以刑罚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正义的辩护震撼了所有在场的人。

在这个案件中,院方称有个主要的证人:张闯(化名张爽)。当律师团多次要求张闯出庭作证时,院方未作任何表示,同时公安机关也没有出示张闯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明慧网报导称,张闯冒充法轮功学员,做中共的内线,骗取法轮功学员信任,以索要真相资料的方式帮助公安机关制造所谓的“证据”。

案件负责人

审判长(庭长):赵玉兰 (电话:18641468895)
审判员:刘丛博 (电话:18641467707)
陪审员:李卓 (电话:18641468335)
国保大队:张捷 (电话:15041403033)
法院院长:姜应涛 (电话:18641467000)

(责任编辑:张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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