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未实质审查 台大埔案逆转关键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3日电)苗栗县大埔案行政诉讼,更一审今天以大埔区段征收影响上千名地主,内政部未实质详细审查就核准,是法院判拆迁户中张药房遗孀彭秀春等4户胜诉的关键。

苗栗大埔征收案,引起部分地主反弹而长期陈情抗议,拆迁户28人提行政诉讼,控告内政部区段征收违法,行政院也曾介入协调。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民国100年6月判处内政部胜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今天判决,内政部在彭秀春4户部分,败诉;而在陈文彬等20户部分,胜诉。全案仍可上诉。

合议庭法官认为,苗栗县“扩大新竹科学园区竹南基地周边地区特定区计划案”(大埔征收案)采区段征收,应该与地主协议购价,取得土地。

苗栗县政府以民国97年的土地公告地价作为征收地价,不少地主在协议价购会议中提出“补偿标准不公”、“公告地价与市价差太多”等意见,合议庭认定,地主对征收价格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的选择,苗栗县政府协议价购流于形式。

合议庭认为,内政部受理苗栗县政府申请大埔征收案,也未实质审酌公益性、必要性及符合比例原则。判决书并列举2名内政部土地征收审议委员会委员承认未到现场勘查。

合议庭并以审议座谈会纪录,有土地征收审议委员会委员曾指称,对区段征收的正当性及必要性,无从置喙;另有委员指称,不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看法、不知实地情况下,如何仅凭需用土地人单方面意见,而判断核准等意见。

合议庭以大埔区段征收影响土地所有权人上千人财产,但内政部并未详细实质审查、判断就核准征收,在征收彭秀春4户部分,判处违法。

至于陈文彬等20户因已接受苗栗县政府配合行政院的“划地还农”政策,提出的“专案让售”补偿方式,以补偿费购买区段征收范围内的农业区土地。合议庭认定,陈文彬等20户已完成补偿程序,而驳回。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