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必需治疗 洛县实施“劳拉法”

人气 29
标签:

【大纪元2014年07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夏君编译报导)7月9日,旧金山监理会以9-2的票数批准“劳拉法”(Laura’s Law)生效。劳拉法是一项由加州制定,强迫精神病患者接受门诊治疗的法律。7月15日(星期二),洛杉矶县县政委员也会以4比0(县政委员Don Knabe缺席)投票决定全面实施劳拉法。

在旧金山行动之前,加州其他一些地方已采取了类似的行动。尤洛县(Yolo County)在试行了一段时间后,于今年1月开始正式采取一项措施。橙县于5月签署执行。洛杉矶县在周二投票前已授权试行一个自愿试点项目。

最初提交这项法案的旧金山总监马克‧法莱尔(Mark Farrell)表示,“从今天开始,我们旧金山要改变现状了。通过实施劳拉法,我们要帮助那些最脆弱的精神病患,并为那些患者的家属提供应有的支持”。

法莱尔说,政府和学术界的许多研究表明这样做可以大幅降低精神病患者的住院率和监禁率,缩短住院时间,减少被逮捕、企图自杀、受害和暴力行为。

劳拉法允许法院颁发命令,让那些在过去三年内由于精神疾病两次住院治疗或两次被判入狱的人士,或在过去四年内曾对自己或他人有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的人士接受治疗。

法庭命令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获取:即精神病患者拒绝自愿治疗,且病情有“明显恶化”的迹象。

旧金山还要求县精神病院负责人组建一个由另外一个精神疾病患者、精神病专家和一位患者家属组成的“护理团队”(care team)。

新法还要求门诊服务与自愿治疗相结合,也为那些没资格享有劳拉法的患者提供服务。当有人对自己或他人的安全造成危险时,执法官员可以将其送往医院。

精神病患者的亲属强烈支持这一法案。他们在为精神病亲人寻求医疗照顾时经历过无数的沮丧和失败。有些患者病得太厉害,根本无法自己亲自去看病。旧金山警察也支持实施该法案。

但有些行为健康消费者(behavioral health consumers)抱怨说,实施该法案与患者有权选择自己的医疗方式是相悖的。现行法律只迫使那些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险或严重残疾和不能照顾自己的人接受治疗。

旧金山卫生署署长芭芭拉‧伽尔克(Barbara A. Garca)说,她欢迎新法律。但警告说,它并不能解决城市中无家可归者的问题。她说,劳拉法将给有精神病亲戚的家庭在寻求帮助时提供另一种选择。

相关新闻
遏阻校园暴力抗议 共和党领袖吁削预算
在美卖房现在是否好时机 专家解析
青少年品牌Rue21再度申请破产 将关闭全美门店
安全不保 洛市公交司机纷告病假 多线路或延误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