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网络遗产? 美统一法规协会拟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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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8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天源美国华盛顿DC编译报导)在美国目前的法律中,如果一个人过世,对于死者的实际财产如何分配有着明确的规定,例如房屋、银行存款、汽车等等。但近年来,网络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的位置越来越大。您是否考虑过,人过世后,他的邮件账户、网上的相片账户、脸书账户等应该如何处理呢?

据美联社报导,在现阶段,关于网络遗产的处理法规很混乱,有的州有立法,有的州没有立法,立法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另外,谷歌、脸书、雅虎等网络公司也都有着他们自己的规定。为此,“统一法规协会”(Uniform Law Commission)正在争取统一这方面的法案。

统一法规协会于1892年成立,并不属于美国政府,但它的350名成员都是由各州政府所委任的。它的使命就是将一些混淆不清,州与州间存在矛盾的法案统一和清晰化。

将网络遗产法规统一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网络财产有着方方面面的形式,而且存在着太多的因素。当然,如果死者留下遗言,明确表明了死者的意愿,那就比较容易了,但情况往往不是这样。很多时候死者没有留下关于网络财产的遗言,而一些网络财产可能价值不菲,例如一个有名气的糕点博客,或是一个积分很高的游戏人物,这些将如何处理呢?

而关于电子邮件信箱,死者是否希望其他人浏览?里面是否存有一些他不希望别人看到的东西?另外,如果死者留下了电子邮箱的密码,在他死后这个密码可能成为公开资料(public record),这就会引起很多麻烦;而且在他建立电子邮箱的时候,很可能与电子邮箱公司,如雅虎、谷歌等签署了服务条款协议,根据协议,别人可能不被允许进入他的邮箱,也就是说,从这个理论上讲,他的财产继承人也不会被允许进入他的信箱。每个公司的协议和规定可能也不大相同,例如脸书允许死者的朋友继续浏览其脸书的内容;而谷歌(包括YouTube 和Picasa 网络相册)和雅虎的协议中则规定,如果一段时间不登录,其账户会被删除。

但在过去几年的一些具体案例中,法院的裁决往往不认为这些网络公司有决定网络遗产的权利。例如,2005年,在一名士兵死后,密歇根法院强迫雅虎将信箱交给他的亲人。最近,一名俄勒冈州的少年在交通事故死去后,法院勒令脸书将他的账户信息给他的母亲。

所以“统一法规协会”所面临的是很多错综复杂的因素,将这些规定都统一起来,并获得各方的同意,要下很多功夫。目前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大的原则,就是当一个人过世后,如果没有留下具体的遗言,那么他的法定财产继承人将可以进入和浏览—但不能够管理—他的网络账户。例如,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进入他的电子邮箱浏览他的邮件,但不能从里面删除或是向外发邮件。另外,如果最终对此进行立法,那么法律规定将高于网络公司的服务条款协议,但仍然需要符合其它法律条例,包括版权法。

例如,死者的继承人可以进入其网络上的相册和影册,但如果有版权方面的问题,他则不能够下载相关的影片和视频。

上面所提到的那位死者少年的母亲表示,她比较认同这一原则,她说:“对于我们,突然失去了孩子,他所碰过的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很有价值。如果在过去,他的普通信件自然而然的成为遗产的一部分,所以我们认为他的邮箱里面的邮件与信件应该没有区别。”

责任编辑: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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