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铭:“人民”二字正在被中共肆意的玷污和侮辱

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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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17日讯】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报导,3月10日上午8点30分,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玉琴上诉案开庭,所有人都要安检,不安检不让进。法官高玉喜说,来我们这里就要入乡随俗,我们不管最高法院的规定,我们有自己的规定。

王宇律师说牡丹江法院确实与众不同啊,他们的法警说了﹕谁到了我们这里都要听从我们的指挥。

穆棱市法院庭长郝桂菊无视法律,不见律师,不允许律师阅卷,不给律师起诉书,百般刁
难律师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律师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高玉琴开庭。后得知高玉琴被非法判刑四年,是不公开宣判。

目前,法院肆意刁难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如牡丹江的爱民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张玉堂案(所谓破坏法律实施案)在爱民法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依法阅卷一再受阻,法官称要有领导批示方可。法院更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并在通知的预定开庭日前一天下班前决定推迟开庭。如此视法律程序如儿戏,流氓手法都让法官给耍尽了。

另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报导,乌鲁木齐市退休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白云女士,被非法关押大半年,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遭非法庭审,二月十日左右被迫害致死,至今原因不明。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白云、白怡、赵丽爱被水磨沟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任艳被辩护律师问得张口结舌后,当庭变更意见书。律师就此立即申请公诉人回避,指出公诉人变更意见书,一未取得授权,二未加盖检察院公章。合议庭未同意。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水磨沟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仅仅只过了五天,也就是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也可能是十一日)白云在监所医院被迫害致死。当知道她的人听到这件事情后,都非常吃惊,因为白云自从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非常健康,而且是属于那种健壮的样子。近日,白怡被非法判三年半,赵丽爱被非法判五年。

由于法院的肆意枉法判决,法轮功学员白云不明不白的被迫害致死,其余三人被诬判了三至五年徒刑。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近十六年中,这样的案例成千上万,几乎百分之百都是这样被诬判和迫害致死的。

中共从窃政一开始,就打着“人民”的旗号,在“人民”二字上大做文章。把国家的名称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把政府冠上“人民政府”,把什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银行、医院等都冠上“人民”二字,甚至在镇压人民时都打着“人民民主专政”的旗号。“人民”二字被中共运用得“淋漓尽致”、“名不虚传”,在中国大陆“人民”二字被中共肆意的玷污和侮辱!

今天的中国人民可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的民主、自由、人权被中共肆意的践踏。
从中共窃政以来发动的历次运动来看,哪一次不是人民在遭殃?哪一次不是对人民的涂炭?读一读《九评共产党》,对中共的邪恶本质你会了解得更清楚。

自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实施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等灭绝政策,(犹如日本侵华时“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些善良的人民成了中共肆意宰杀凌辱的羔羊,致使成百上千万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遭受到了惨绝人寰的迫害。

记得刘志军案判决结果出来后,舆论哗然。有的网民称:中国的“法律死了”,“法院死
了”。实际是中共该死了,中共操控的这个“伪政权”该死了!难道这些打着“人民”二字的牌子,却不为人民做主,还要依仗权势欺压、打击、迫害人民的这些“伪政权”、“伪衙门”还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吗?

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又闭幕了,不知那些代表着“人民利益”的“人民代表”们在此作何感想?老百姓形容“人代会”是“吃馒头,举拳头。”的会议,你们在举拳头表决时把自己视为“人民”了吗?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了吗?真正行使了宪法赋予的人民的权利了吗?当今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深思一下“人民”二字,当“人民”真正清醒之日,就是中共解体灭亡之时!

责任编辑: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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