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王宪淮二审后回家 迫害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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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01日讯】据明慧网报导,2015年5月25日,河南淮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宪淮二审开庭。开庭后,连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的姓名都未公布,王宪淮不得自行辩护的情况下,仅十几分钟就草草结束了。王宪淮在法院门口上看守所的车时喊:“法轮大法好!”体检时,他血压一百八十,看守所不收。一审审判长马骏对王宪淮说:“是送你回家,还是叫你家里来人接你?”王宪淮说自己打车回家。最后是家里来人把他接回去的。

王宪淮回家这一幕,和今年4月8日辽宁营口法轮功学员吴瑞庭夫妇经历的几乎一模一样。非法庭审后,营口市看守所以有病为由不收人,公安局对检察院说,你们把人送回去。检察院说,人不能拉,拉回去往哪放?领导就叫我把材料拿回去。公安局的人说,你们检察院要判人家刑,你不拉谁拉?他们互相推卸责任,都抢先扬长而去。最后,吴瑞庭、朱瑞敏夫妇自己找车回家了。

对法轮功案,不仅公检法三家互相推诿,就是公安系统内部也相互推脱责任,出现几不管的现象。据明慧网报导,2014年8月11日,河北某市两位法轮功学员因讲真相遭人恶告,就近的A派出所警察听真相后,以事发地点是相临B派出所的地盘为由,把两人交给了B派出所,让他们看着办。B派出所接人后也不愿意管,以两人户口应该归C派出所管辖为由,移交给C派出所。C派出所看前两个派出所都不管,就更不想管了,干脆直接让二人回家了。

最近两年来,中共江泽民势力受到重创,对法轮功的迫害越来越难以为继。很多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的趋势发展,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判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撤回起诉、不起诉、做出其它处理的范例,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2014年,当局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谴责“骇人听闻的反人类罪”,昭雪冤假错案,首次实现国家赔偿。2015年,4月15日,新华网头版头条新闻《立案登记制5月起全面实行: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5月1日起施行。

5月兴起了诉江大潮。大陆各地法轮功学员纷纷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控告其是制造和维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指控其犯有灭绝种族罪、酷刑罪、危害人类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等。实际上,清算的大戏正悄然上演。

按照大陆法院5月1日后实行的“有案必立,有诉必应”原则,起诉人寄给两高的起诉状都有回音,“收到了两高的回执”, 这样的举动在以往是没有的,这表明最高层对法轮功问题的态度正在起变化;法院受理诉江案,明示江泽民必将被审判。

十六年来,面对中共的残暴,各地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不畏生死,坚持讲真相、劝“三退”,他们的大善大勇唤醒无数的世人;一批正义律师站出来,舍身取义为法轮学员做无罪辩护,在法庭上呼唤司法人员的良知善念,唤醒那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和六一零人员。随着法轮功真相广传和深入人心,他们中有的人已经停止作恶,有的将功赎罪,不再参与迫害。随着形势的发展,被非法绑架审判的法轮功学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获得自由。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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