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江苏等多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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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5日讯】近期,辽宁、江苏等多省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江苏省一审判长自称是傀儡;辽宁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庭审前一个月就被判刑,当事人毫不知情。

QQ群转发文字被判刑 审判长自称是傀儡

2017年11月9日,江苏省海门市法轮功学员叶卫东的律师告知家属,叶卫东被非法判刑1年9个月。

2016年10月28日,江苏省南通市警察、海门市国保警察、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行七八人撬门入室,将叶卫东绑架;不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手机、电脑和法轮大法书籍等物品。警察把叶卫东的母亲反锁在房里,她眼睛看不见,只听到在抄家。

叶卫东家属听说叶卫东要被冤判的消息后,曾给审判长陆卫东打电话询问理由;陆卫东回答说,自己也是无能为力,这是来自上面(海门市政法委、610办公室)的压力,要求判刑,他们只是傀儡。610办公室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

1999年7月,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违法违宪挟持整部国家机器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在中共体制下,无数公检法人员被动、盲目参与迫害,制造了无数家庭惨剧;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投入冤狱、遭受酷刑。

此前,叶卫东在三四个QQ群里转发了明慧网上的法轮功真相文字和截图。据说,海门市国保警察在QQ空间里查到了关于修心养性、做好人的文章。

这是叶卫东第二次因在社交媒体上转发文章而被判刑。2012年3月,叶曾被非法判刑4年。此前他在微博上转发了启迪善念的文章。他的姐姐、哥哥看了觉得是好文章,就也转发到各自的QQ空间;事后,姐姐被判刑3年,哥哥也被关押。他全家兄弟姊妹三人都被判刑。

中共一面迫害法轮功,一面惧怕法轮功真相传播;投入巨资,打造“网络长城防火墙”、“金盾工程”、“大情报工程”等,在互联网上封杀、阻截真实信息,剥夺中国人的知情权。其中,仅“金盾工程”,截至2002年底,初期工程花费64亿元人民币;2010年末,在编网警超过30万人。

还没庭审就被非法判刑

11月10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法轮功学员刘希永被叫到金州区法院,法院给刘希永一张判刑3年的通知单,判决书称宣判日期是9月19日。

但是,刘希永本人对此根本不知情。

10月中旬,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法院给刘希永的女儿打电话,说叫76岁的刘希永到金州区法院(非法)开庭,并谎称不会判刑,因刘希永身体不好,有高血压、心脏病,只是走过场。10月24日,金州区法院对刘非法开庭,当天没给结果。

明慧网表示,中共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从罪名到刑期都由“610”和政法委内定,所谓的法官只是中共的傀儡,所谓的庭审只是欺骗外界走过场而已。

刘希永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折磨他几十年的腿疼毛病也消失了,身体恢复了健康。在日常生活中,刘希永主动去帮助生产队和村民解决生产上的问题,处处为别人着想,默默地义务奉献。村民们都称他是一个好人。

中共迫害法轮功18年来,刘希永曾被非法劳教2年,判刑3年半;迫害造成刘希永出现高血压、心脏病、气喘、头晕、呕吐、浑身无力等症状。

至少新增17人被非法判刑

根据明慧网从11月15日至24日的报导,大纪元整理出至少新增以下17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辽宁的孙俊、张霞夫妇被秘判7年多,陈桂英3年,刘希永3年,张桂环2年;陕西的宋献兰4年半;山东的李丽、姜涛分别3年半及3年,安徽的王学斌2年半;四川的唐利华3年;云南昆明的朱玉莲3年,李世霞、高琼仙、吕长英各2年缓刑3年,瞿月仙1年半缓刑2年;江苏的叶卫东1年9个月;内蒙古的丁玉芳1年半。

文字整理:叶枫,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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