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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律师双重收费普遍 律师协会下狠心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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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多伦多编译报导)律师风险代理收费(contingency fee,不成功不收费),是指律师除收取律师代理合同中双方达成的收费比例外,另外收取的官司前期成本费用,即双重收费(double dipping)。《多伦多星报》系列调查报告曾曝光,安省人身伤害律师双重收费已成常态,许多人被多收成千上万元,却被蒙在鼓里。

双重收费普遍

这一乱象有望得到解决。上加拿大律师协会(LSUC)一个工作组报告最新表示,律师协会担心现有风险代理收费似乎普遍存在违规现象,必须进行修订以保护消费者利益。报告建议对风险代理收费进行重大修订,包括规定律师收费上限,制定强制标准风险收费协议,收费前要求独立法律咨询服务等,以杜绝双重收费乱象。

《星报》曝光人身伤害律师业内乱象后,律师协会今年4月修订了客户转介和广告方式,在最近的报告中,工作组又重点指出风险代理收费乱象,称风险代理收费最大问题是收费计算方式,并表示在参考学术和媒体报告后,工作组需要寻求更多建议。

现有风险代理收费规定是,律师与保险公司结案后,保险结算金额分为成本、伤害和律师自掏腰包支出部分,报告建议是律师只能收取扣除自掏腰包支出部分后,双方达成的收费比例。

现有风险代理收费复杂不透明

报告说,现有《律师法》(Solicitors Act)对风险代理收费规定太复杂,不仅计算超级复杂,而且还会导致理解矛盾问题,引发律师和客户双方固有冲突。律师经常因成本问题出现违反职业的行为,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客户利益之上。

报告因此建议制定一个强制标准收费协议,确保收费清晰、公平合理,让客户容易理解,方便客户进行法律服务收费比较。

但报告同时认为,律师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风险代理收费比例(多数律师收费比例是胜诉金额的25~35%);律师和客户可共同寻求法庭审批,允许律师收取风险代理收费上限以外金额,确保客户能打风险更高的官司;客户能对律师收费进行评估等。

本月初,安省上诉法庭维持了一项集体诉讼原判,使得6,000名事故受害人,有可能从Neinstein & Associates人身伤害律师事务所,拿回被多收的费用。

目前工作组正在寻求律师反馈,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29日。

责任编辑: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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