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足促高法纠错受阻 程海斥法院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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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周慧心采访报导)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12月28日早上到北京最高法院递交“督促函”,要求纠正天津法院就王全璋案的违法行为,因遭数百人阻扰,文件未能成功递交。程海律师表示,法院是以犯罪的方式办案。

程海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下一级法院如有违法行为,它的上级法院有监督纠正的义务,“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审理王全璋案有涉违法(行为),比如:不接受亲属聘请的律师,羁押大概一年多,不公开审理,等等。二中院拒绝纠错,向上级法院包括最高法院进行投诉、控告,是公民的权利。”

程海律师表示,李文足聘请他为王全璋辩护律师,遭到法院拒绝,并派刘卫国做王全璋的律师。12月26日法庭开庭不到一分钟,王全璋就解聘了刘卫国。

“应该有15天时间重新聘请(律师),他(王全璋)也可以放弃聘请律师,现在不知道。我们估计,王全璋既然解聘,他就不会放弃聘请律师的权利。”他说:“家属没有解聘我,程序上我还是他的合法律师。”

12月28日早上,李文足与王峭岭(李和平的妻子)、原珊珊(谢燕益的妻子)到达北京最高法院,准备递交“督促函”,却遇到人墙阻挡,现场曾一度陷入混乱。

据王峭岭推特上的描述:“今早最高法院门口。10:20,一群特警如狼似虎地涌了上来。对讲机里说:把他们往前推,冲散!冲散!果真,我们三个709女人就被冲散了。珊珊带着三宝,爬到一个高台上,去拍摄众特勤驱散的场景。我们在推搡中,又‘被汇合’了!揪着李文足外套的特勤小伙子叹道:我们今天来了六百人呢!看来不能靠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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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海坚持为王全璋辩护

程海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他与蔺其磊已经提交了“王全璋颠覆案一审辩护词”,内容详述事件发生始末,以及公检法机关的违法行为。

辩护词中写道:“辩护人认为,以上指控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把法律允许律师从事的中外法律事务合作、律师依法对公安机关和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投诉控告、律师合法的辩护行为,污蔑成颠覆国家政权,把司法人 员的违法犯罪行为美化成不可批评、监督的正当国家政权机关行为。”

“本案实质是办案公检法人员为维护自己违法小团伙利益,滥用司法权,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是以犯罪的方式办案,明知被告人王全璋没有犯罪事实而追究其刑事责任,构成徇私枉法罪,因而是真正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王全璋颠覆案一审辩护词,控告书兼取保候审申请。(文件截图)

辩护书中针对起诉书的所谓“犯罪事实”逐一进行了驳斥。以下为辩护书节选内容:

一、起诉书称王全璋培训“赤脚律师”与政府对抗的技术,是混淆是非。与政府的违法行为抗衡,是公民依法维权必须做的,政府的合法行为符合当事人利益,为什么要对抗?王全璋按照自己的认识和分析,把国内人权状况等调查报告(其中包括国内人权方面的违法状况)提交给国外的出资方,法律并无禁止,是国际法务合作的正常行为,不可能是犯罪。

⋯⋯

公开的资料显示,中国各级政府长期接受和使用外国资金的数量,比王全璋多了无数倍。

据网络公开的信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共接受国外援助数千亿元,包括无息贷款、项目合作和无偿援助,主要援助国为日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欧盟等,其中日本援助最多。

据外务省日本官方发展援助(ODA)数据显示,1979 年~2010年间,中国政府共获得日本33,164.86亿日园(约2,638亿元人民币)开发优惠贷款、1,557.86 亿日园(约124亿元人民币)的无偿援助,以及1,739.16亿日园(约138亿元人民币)的技术合作资金,总金额高达约2,900亿人民币。(http://www.zhihu.com/question/22117567/answer/23017615,作者荒野人)。

只允许政府接受国外(其中有不少中国人痛恨的日本人)的钱,不允许民间进行法务合作使用外国人钱,是只允许州官放火,不让国民点灯的强盗逻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二、建三江事件受到全世界高度关注,是建三江农垦部门和公安部门内黑恶势力严重违法犯罪事件,王全璋去现场为受害律师和公民等提供法律服务,是履行律师职责的行为,在网上披露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是行使公民的批评权、监督权,受法律保护,绝不是犯罪。

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轮功为X教,全国人大的反X教决定、各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都没有明文规定其为X教,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认定和公布的14种X教没有法轮功,因此,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明知追究法轮功信仰者刑事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仍然予以追究,构成徇私枉法罪,他们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

王全璋在网上发布的辩护类意见,揭露和谴责公检法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履行律师职责,行使的是律师辩护权和律师法第二条所规定的“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如果有“攻击”的行为,应当是攻击隐藏在司法体制内的黑恶势力,绝不可能是司法体制本身,因为律师是只能依靠法律、依靠体制内的法治力量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和使命的。

最后,辩护词总结道:本案是中国正在进行社会影响力最大的冤假错案,既然是冤假错案,就应当立即终止。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相继出台了错案终身追究制度,中国终究要走向法治,制造本冤案的公检法人员至少是主要的责任者,最终会受到法律追究,高官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都充分证明这一点,提醒办案的违法人员不要心存侥幸。有权机关应当履行职责,监督纠正公安部和天津市公检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维护王全璋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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