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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汇回申请直接投资 资诚:应注意四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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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海外资金汇回专法已届满2个月,在美中贸易战挑战下,台商企业及个人如何有效运用境外资金?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林巨峯提醒,想要享有专法提供的税率优惠,直接投资计划申请前,务必注意四大重点,包括投资计划目的、投资产业样态、总金额与内容,并评估投资的预期效益。

林巨峯指出,在直接投资计划的申请部分,应详述被投资事业基本概况、投资策略、作法与目的,以及预定执行的起迄日期,其次则是投资样态,包括投资人与被投资事业关系、适用投资方式与投资产业项目与地点。

第三、在总金额与内容部分,则要注意投资范围具体内容、投资期程、逐年预定投资项目与金额,其中包括资金来源明细、取得股权及预计持有期间、支出项目明细。最后在预期效益方面,包括投资完成后预估新增雇用员工人数、新增年产能或营业收入等也要在计划书中详细陈述。

林巨峯提醒,个人及营利事业之境外资金使用策略思维,因每一个案的背景情况不尽相同,建议应盘点自身情况,就未来投资规划、资金管理、税负成本等面向,审慎评估海外资金回台是否适用专法或现行所得税制,做最有效率的资金运用及税负最佳化。

另外,普华商务法律事务所金融法律服务副总经理李裕勋表示,有鉴于这次资金回台专法要求应符合洗钱防制法及资恐防制法相关规定,银行业在客户开户及持续往来的过程中,仍应依法执行相关作业。

李裕勋建议拟规划将资金汇回者,除评估税负方面的影响外,亦应同步了解其向银行办理开户时在洗钱防制及打击资恐事项可能面临的议题,并事先准备相关佐证文件,以便顺畅完成开户作业。

责任编辑:筱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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