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获英国会颁人权奖 申请离港遭拒

【大纪元2019年11月19日讯】11月19日傍晚,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其脸书上披露,因早前获得欧洲议会及法、意、德国会和英国上议院等机关邀请,计划下周前往欧洲六国赴约,但今天(19日),香港高等法院拒绝其更改保释条件的申请。

19日,英国国会跨党派小组公布,向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颁发“西敏寺人权、人类生活及人类尊严奖”(Westminster Award for Human Rights, Human Life and Human Dignify )。

黄之锋在脸书上说,高等法院法官杜丽冰以“可透过视像方式代替”等理由拒绝他的离港申请;同时指称黄的离港“具潜逃风险”。

为此,黄之锋质问法官:不明白自己如何能通过视像方式从英国上议院议员手上接过奖项?之前自己被控的“未经批准集结”罪是众多政治控罪中刑罚至轻的,且今年9月曾获批前往美、德、台三地外访,自己也如期返港接受聆讯,不明白法官是如何质疑自己会潜逃?

 

黄之锋还披露,法官在法庭上称,国际新闻已充分涵盖香港议题,故黄本人无须前往外国,将反应留在香港,让香港恢复和平。

黄之锋说:“我认为法官发表的这番政治性的评论,明显超出一般法律观点和案例争辩的争论。一个政治人物应否参与国际游说工作,仍是每个政治人物所作的政治决定,即使面对动荡社会时局,由法庭介入和评论政治人物的政治行为,实在不适合和不必要。”

他还向香港人致歉:“正当香港抗争面临水深火热的人道灾难,我未能前往外国访问,实在感到十分惭愧和自责,未能把前线手足抗争的意志带到国际社会,是我的失职;而这亦同时反映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在法院开庭前已率先批评各国议员不应邀请我作访问,对本地法院有显着的压力。”

此前,黄之锋因参与6月21日的反送中活动,包围警察总部,因被指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等原因,于8月30日被拘捕。同时遭拘捕的还有众志另一成员周庭。

但当天,黄之锋与周庭就以一万元港币获准保释,要求他们每周两次到警署报到,除了法庭批准的日子外不得离港、须守宵禁令及不再进入案发地点。但法庭允许两人前往外地出席早已安排的演讲、会议等。

近日前,黄之锋曾向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要求在本月27日至下月27日离港,出席欧洲议会和意大利、法国、德国国会听证会,以及担任演讲嘉宾等。

黄之锋在其脸书上还列出了原本的行程:

英国:到牛津大学辩论社(Oxford Union)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演讲,接受英国上议院邀请出席西敏寺人权奖的颁奖典礼。

意大利罗马:出席国会外交事务委员会听证会及与国会议员会面。

比利时布鲁塞尔:出席欧洲议会外交事务委员会就香港情况发言,与欧洲议会议员会晤。

德国柏林:到德国国会出席绿党及自民党就香港人权及民主状况举办的研讨会。

法国巴黎:出席巴黎政治学院研讨会演讲,法国国会演说及与国会议员会晤。

瑞士苏黎世:出席亚洲协会(Asia Society)论坛演讲。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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